“藥品零售企業,是指將購進的藥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藥品經營企業。”
“藥品批發企業, 是指將購進的藥品銷售給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藥品經營企業。”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有關規定
第二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是指經營同類藥品、使用統壹商號的若幹個門店,在同壹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壹采購配送、統壹質量標準、采購同銷售分離、實行規模化管理經營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幹個門店構成。總部是連鎖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連鎖企業的物流機構,門店是連鎖企業的基礎,承擔日常零售業務。跨地域開辦時可設立分部。
第四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是企業法人。
第五條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程序通過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並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通過地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並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問題二:什麽是藥品零售企業? 十年之癢
盡管近十年來藥店圈地熱,連鎖熱,投資熱,平價熱熱浪襲人,潮起潮落,但熱潮並不能免除大批藥店敗出市場的厄運.近期以來,各大中心城市紛紛出現藥店特別是連鎖藥店退出市場的現象,這印證了我國藥品零售業激進,曲折而艱辛的發展歷程.
盡管目前的許多企業已在前壹輪競爭中筋疲力盡,能量受損,但藥品零售業競爭激烈度將不會降低.這是因為:
其壹,我國藥品零售行業的成熟度提高仍然需假以時日;
其二,藥品零售行業領袖的形成還需要機遇和積累;
其三,由於零售業態的高兼容和零售技術進步的日新月異,使行業高度動態,潛在競爭者隨時湧現.因此,藥品零售業的高風險性在較長時期內將持續存在.
壹,市場變現緩慢,並依賴於政策取向
新中國成立以來,藥品零售業壹直只是城鎮公費醫療用藥和勞保醫療用藥的壹種補充,是藥品消費市場的壹個配角.直至近十年,我國推行三項制度改革,醫藥分業呼聲日高,醫藥零售業才擁有其生存發展的政策和經濟環境.在改革的力量推動下,藥品零售市場從水下浮出水面,筆者稱之為藥品零售市場的變現.例如近兩年來,各中心城市陸續推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後,壹批醫保定點藥店應運而生,醫保改革增加了醫藥零售業的市場機會,這是市場變現的具體例子.
但是,由於醫院普遍控制處方,以免外流,處方流動機制未能得到較好解決,使藥店裏的醫保處方銷售受到極大的限制.
另壹方面,同樣是藥品零售商,藥店與醫院藥房比較,在市場機會方面存在極大的競爭弱勢,也給藥品零售市場環境的形成帶來了極大的制約.醫藥零售業要獲得更為公平的市場環境,或者說醫藥零售市場要真正形成,有賴於醫改和醫藥分業的全面推開.此前,過激的投資和武斷都是非理性的行為,必將因市場狹小而使企業短壽.
二,行業標準快速形成,行業壁壘不斷提高
藥品零售業相關的政策法規體系日益健全,提高了進入這個行業的許可條件,開辦藥店再也不是店小家當簡陋就可以辦下來,同時GSP認證也成為了必要條件,沒有過硬的素質是進不來的,GSP認證對藥品零售企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壹是淘汰壹批不符合規範標準的零售網點,使市場零售網點結構更加優化,經營利好因素向強勢企業集中;二是營造壹個更公平的競爭環境,進壹步杜絕不規範的經營行為;三是提高醫藥零售業進入壁壘,避免低水平競爭的現象.
另壹方面,藥品零售行業強勢企業的成長,也將提高這個行業的進入壁壘.從強勢企業的成長看,近年來市場集中度不斷提高.遼寧成大方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2003年銷售額已突破十億,上海華氏大藥房,重慶和平,老百姓大藥房,重慶桐君閣大藥房,深圳海王星辰的年銷售額已突破7億元,他們成為地域性強勢企業,在當地藥品零售市場具有較大的影響力.領袖門店也有很快的發展, 2002年,我國年銷售上億元的門店僅有上海第壹醫藥,而2003年單店銷售過億元的企業便有上海第壹醫藥,北京同仁堂,湖南老百姓,健民,采芝林等5家.市場集中度的提高與行業領袖的形成有著密切的關系,而行業領袖的形成與行業壁壘的提高也有著直接的關系.
三,行業風險性加大
藥品零售業的高風險特性來自以下三個方面:
第壹,高經營成本帶來的風險.
隨著經濟的發展,大中型城市的零售業異常發達,特別近幾年來,與藥店商圈重疊的業態如便利店,電信營業廳,銀行營業廳等異常活躍,引發鋪位競爭,物業租金不斷高漲,特別是各中心城市的商業中心,更是寸土如金,給零售藥店門店經營帶來了極大的......>>
問題三:“藥品零售”是什麽 表面上,每個人都非常清楚“藥品零售”這四個字的含義。但事實上,可能從來沒有人去仔細想過這個問題,更多的人是在思考怎麽去把藥品零售做大做強。“藥品”不再“單純”首先我們來講講“藥品”。藥品零售行業是醫藥行業的子行業,承擔著藥品進入消費者手中的最終端環節的作用。沒有人會懷疑醫藥行業的發展潛力,所以,作為子行業的藥品零售自然會水漲船高、壹同增長。藥店賣藥天經地義。記得小時候去藥店,無論是中藥店還是西藥店,壹眼望去基本上都是藥品,所以“藥店”這兩個字名副其實。而現在,您再去看看大街小巷的藥店,有多少還是純粹銷售藥品的(即使把醫療器械也並進藥品相關行列)。可以肯定的是,幾乎看不到純粹意義上的藥店了。“藥品零售”這四個字的前兩個字已經沒法包涵現在藥店的經營範圍。這種變化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結舌。幾千年流傳下來的傳統在短短幾年間就被完全打破。這應該是壹種時代前進的信號。從社會的角度來看,這種改變是好是壞有待商榷。但從商業的角度、從企業贏利的角度來看,這是完全有必要的。既然這種轉變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受到市場的青睞,受到幾乎所有藥店經營者的認同,那就說明這種變化有其內在的必然性。藥品零售已經不再局限於醫藥,只要市場上有需求的,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都可以在藥店出售。現代藥店中的經營範圍真是五花八門,有化妝品、飲料、炒貨、電話卡等,簡直是應有盡有。藥品零售企業的銷售額中壹大部分已經不屬於藥品,而屬於非藥品。在某些藥店中,非藥品的比重甚至超過50%。在這種情況下,藥店是否還能被稱為“藥店”已經無關緊要。藥店已從單純的賣藥轉變成了另外壹種以前不曾想過的零售業態和模式。這是壹種 *** 了藥店、超市、化妝品店、便利店多重特征的“多頭怪”。有壹個關於美國Walgreens的小故事。壹天晚上,有個叫史密斯的小男孩突然對媽媽說自己喉嚨痛,這個孩子才8歲。他說:“媽媽,我覺得妳得給我‘壹張處方’。”媽媽說:“要不要開處方得看妳得的是什麽病,為什麽喉嚨痛。”“媽媽,什麽樣的喉嚨痛需要開處方。”“膿毒性咽喉炎需要開處方。”“噢,那我得的肯定就是這個。”孩子說。媽媽問:“妳怎麽知道。”“哪壹種需要開處方,我得的就是哪壹種。”這種情況在當地已經屢見不鮮,這個小家夥只要有點頭痛腦熱就會要求媽媽開張處方。難道他是世界上最小的“醫托”,顯然不是。原來,他知道,只要有了處方,就可以去Walgreens買心愛的玩具了。而媽媽也會默許他的要求,因為她知道自己去壹趟藥店,既能給兒子買藥,還能在那裏給家裏買點雞湯,給自己買頂草帽。壹切都可以在短短幾分鐘內辦到。藥店不再僅售藥,這大概已成為國內外壹致認可的趨勢。與其把藥店叫做藥店,還不如將其稱為可以賣藥的便利店,可以賣藥的個人護理用品店,可以賣藥的超市,可以賣藥的大賣場。“藥品”是藥店的特征,是藥店有別於其他零售行業的差異化,但是我們決不能被“藥品”這兩個字所束縛,限制了自我的發展空間,失去了新的增長機會。相反,我們要把“藥品”作為我們的武器,與其他零售行業“叫板”。這種武器的仿制有相當的難度,不是能被隨便“拿來主義”的。
問題四:藥品零售企業的定義是什麽 以購買藥品自用的普通消費者為顧客群的藥品銷售企業。
問題五:藥品零售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的區別 “藥品零售企業:是指將購進的藥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藥品經營企業。”
“藥品批發企業: 是指將購進的藥品銷售給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藥品經營企業。”
問題六:藥品批發零售企業定義 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章第83條 之規定,將藥品經營企業分為兩類:
“藥品零售企業:是指將購進的藥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藥品經營企業。”
“藥品批發企業: 是指將購進的藥品銷售給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藥品經營企業。”
註:( 這裏“將購進的藥品銷售給藥品生產企業”是指藥品批發企業將購進的生饑所需的原料藥銷售給藥品生產企業。)
問題七:藥品經營企業是指經營藥品的什麽企業 *** 品、放射性藥品、壹類 *** 、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疫苗、以及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在全國範圍內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
註:1、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藥品包括:戒毒藥品、試生產新藥。和臨時通知不允許銷售的藥品。
2、銷售二類 *** 必須要經過藥監局特殊批準。
問題八:藥品批發,零售,連鎖是什麽企業 私營企業
問題九:藥品零售企業的目的 醫藥市場細分有著不同的標準和方法。醫藥市場細分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發揮,往往取決於醫藥企業采取什麽方法對整體市場進行劃分,劃分的標準是否合理有效。消費者市場與生產者市場由於其影響因素的不同,市場細分的標準也不壹樣。 1.消費市場細分的標準 由於引起消費者需求差異的因素是多樣的,因此醫藥市場細分也包含許多變量,不同的產品、不同的企業都各有不同,就消費者市場而言,這些影響因素,亦即細分變量,歸納起來壹般有以下幾種。 (1)地理因素細分按照消費者所處的地理位置、自然環境來細分市場稱為地理因素細分。具體變量包括國家、地區、城市、鄉村、城市規模、人口密度、不同的氣候帶、不同的地形地貌等,處在同壹地理環境下的消費者的需求與偏好往往具有相似性,購買行為、習慣以及對企業采取的營銷策略魯梏懦的後畝十b右相¨件. 地區:如根據地理位置可將國際市場細分為亞洲、歐洲、美洲、非洲等,國內市場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等。 城市與農村:城市與農村市場在用藥常識、用藥習慣、購買能力等方面都存在明顯的差異。
問題十:什麽是藥品經營企業 藥品經營企業:指從事藥品流通的企業,企業必須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藥品經營企業質量規範》(GSP證書)方供從藥品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