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大疾病保險39元保險範圍
1.住院費用報銷
在同壹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且應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承辦機構擔付70%,不限制病種,不設最高支付金額。 深圳市醫療救助人員個人自付累計金額由10000元下降為2000元,支付比例由70%上調到80%。
註意:社會醫療保險目錄參照《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自付累計不含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第六十六、六十七、壹百零四條規定而相應增加的個人自付部分。
2.重特大疾病藥品費用報銷
在同壹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藥品的費用。無起付線,平安保險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額15 萬元。
2021至2022年度,《藥品目錄》包含波生坦片(全可利)、註射用英夫利西單抗(類克)、阿達木單抗註射液(修美樂)、註射用硼替佐米(萬珂)、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善唯達)、註射用鹽酸伊達比星(艾諾寧)、氟維司群註射液(芙仕得)、鹽酸阿來替尼膠囊(安聖莎)等17種藥品。
深圳重大疾病保險39元保險
深圳重大疾病保險39元保險是重疾補充保險,參保人必須在參加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才能投保。除此之外,不對參保人做年齡、健康狀況和既往病史等方面的限制。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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