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階段是商標申請人準備申請商標資料的階段,具體內容如下:
1.申請人資格 在臺灣註冊商標,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不需要營業執照。
2、商標設計查詢 商標設計完成後,建議先進行近似商標的檢索工作,然後根據檢索結果確定商標是否需要進壹步修改。
三、申請所需材料
臺灣商標註冊所需材料如下:
①20幅清晰的商標圖樣,商標圖樣不大於5平方厘米;
②申請人簽字的商標代理人登記委托書;
③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或公司註冊國;
④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清單。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清單。
II.商標審查階段
申請人或商標註冊代理人向臺灣地區商標主管機關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後,該商標即進入審查期,具體審查流程如下:
①臺灣地區商標主管機關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將指定審查員對該商標進行審查。
②審查員在接受任務後,會對申請的商標進行形式審查,內容包括申請內容、申請文件是否齊全等,如有錯誤或遺漏,會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③商標通過形式審查後,審查員還會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的內容包括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是否屬於法律禁止註冊的商標、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標等。
4.商標通過實質審查後,商標局將向申請人發出審定書,並將申請商標在商標局的公告上予以公告。
5.商標公告期為三個月,在此期間,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商標註冊予以核準;有人提出異議,申請人答辯不成立的,商標不予核準註冊。
三:商標的有效期和續展
在臺灣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後續展壹次,取得永久註冊資格(國際商標壹般每10年續展壹次,臺灣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