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提出。每件商標註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壹份、商標圖樣壹份;申請商標註冊的彩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壹份;未註明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商標圖樣應當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打印或者用照片代替,其長、寬不得大於10厘米,不得小於5厘米。
申請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並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規則。商標使用外文或者含有外文的,應當註明含義。
擴展資料:
註冊商標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 壹、形式審查。
形式審查後,申請手續齊全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的,由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申請手續不齊全或者不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全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補正的,由商標局發給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期限內補正並將申請退回商標局的,申請日期予以保留;未補正或超過期限的,商標局將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將申請退回商標局,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時,凡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駁回申請的,向申請人發出駁回通知書。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可以修改的,將出具審查意見書。如果申請人在期限內答復,商標局將繼續審查。
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中公布經審查並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中國商標局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