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必須成為市級或省級或中央政府采購的協議供貨單位,當妳成為協議供貨單位的話,政府買相關的產品就可以直接找妳而省去壹些招標環節。要成為協議供貨單位的話,需在每年政府公布的時間和產品類別進行投標,中標後才能成為協議供貨單位。下面是關於政府協議供貨的制度,妳參考下吧。陜西省省級單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條 為了提高采購效率,節約采購成本,加強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采購法》和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審計廳、陜西省監察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陜財辦[2007]105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中確定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是指政府采購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供應商及其所提供貨物或服務(包括品牌、規格型號、市場參考價、優惠率、供貨期限、服務承諾等),以協議方式固定下來,由采購人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供應商及其所供貨物或服務的壹種采購形式。
第四條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提高采購效率和方便采購人的原則;保證產品質量和維護采購人、供應商利益的原則;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和促進廉政建設的原則。
第五條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範圍和限額標準
(壹)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壹般為集中采購目錄內,采購頻繁、規格標準相對統壹、價格相對穩定、市場貨源充足的通用類貨物或服務。具體包括:計算機、筆記本、PC服務器、打印機、壹體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攝像機、數碼相機、顯示器、硒鼓等辦公設備、小額辦公家具、機動車輛、空調和機動車輛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等。
(二)限額標準。納入協議供貨的采購項目,其中辦公設備單次采購在40臺、機動車輛單次采購在10輛、辦公家具采購在20萬以下的,采購人可在協議供貨中標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中標產品。超過以上標準的,仍按集中采購程序,采購人選擇三個以上品牌由集中采購機構組織二次談判,談判評審辦法依照《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07]2號)規定執行;定點采購項目,由采購人在限額內自主選擇提供服務的供應商。 第六條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招標
(壹)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實施。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的,應當依法報省財政廳批準。
(二)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並且是投標產品的生產制造廠商。制造廠商不能直接參加投標的,可委托區域代表作為全權代理參加投標。
(三)參加投標的供應商應當具有合法完善的采購渠道和售後服務體系,並按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文件中列明采購代理商及其地址和聯系方式。
(四)協議供貨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其在協議有效期內提供產品的規格型號、基本配置標準、媒體價格(即設備制造商媒體公布的價格)、中標優惠率、市場參考價(即所投產品在本地區近壹個月內的市場平均價格)、售後服務、提供的備品備件及其他事項。
(五)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供應商的確定。省級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下達采購計劃,委托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省政府采購中心)組織采購。采購完成後,將品牌及供應商排名順序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確定中標供應商,省政府采購中心與各中標供應商簽訂協議。(六)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將中標供應商或代理商聯系方式及中標產品的品牌、規格型號、基本配置標準、媒體價格、中標優惠率、市場參考價、售後服務承諾及有效期限等以文件形式通知省級單位,並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上公告。(七)為適應市場變化,辦公設備、公務車輛原則上每半年進行壹次招標,辦公家具、車輛保險、車輛定點加油、車輛定點維修原則上每年進行壹次招標。第七條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執行
(壹)省級單位協議供貨按以下程序辦理: 1、申報協議供貨計劃。采購人填報《政府采購計劃項目實施申請表》,經財政廳相關業務處審核後,報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批,並送省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人持政府采購管理處核準的《政府采購計劃項目實施申請表》或協議供貨卡,在協議供貨中標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供應商。 3、采購人可在確定的協議供應商範圍內根據其業務範圍、能力、價格、服務等情況自主選擇。由供需雙方在市場參考價的基礎上平等協商確定基本價格,再按優惠率進行優惠。即政府采購協議價=在市場參考價基礎上經供購雙方平等協商後的價格×(1-中標優惠率)。中標優惠率應根據采購數量的增加適當提高,市場參考價和媒體價格僅作為參考,采購人實施采購時應與供應商討價還價,以爭取最優惠價格。 4、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或其授權代理商簽訂供貨合同,在3個工作日內送達省政府采購中心核實,並加蓋專用章,報政府采購管理處備案。 5、采購人應按合同組織驗收,中標供應商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送貨和提供服務。采購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並出具項目驗收單送達省政府采購中心。出現糾紛的,按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 6、采購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使用財政預算資金的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根據采購合同、驗收單、發票復印件及《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信息壹覽表》,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使用自籌資金采購的由采購人直接向協議供貨供應商或代理商支付采購資金,凡協議供貨合同未加蓋省政府采購中心專用章的,省國庫支付局壹律不予報賬。 7、采購人應按規定選擇協議供貨範圍內的產品,不得向協議供貨範圍外的供應商采購,或采購協議供貨範圍內的非中標產品。 8、中標供應商應當保證同壹品牌、型號產品的協議供貨價格低於同期市場平均價格。 9、采購人應當優先享有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技術咨詢、培訓服務和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等售後服務內容。
(二)省級單位定點采購按以下程序辦理: 1、申報定點采購計劃。采購人填報定點采購相關申請審批表,經財政廳相關業務處審核後,報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批,同時送省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人在定點供應商範圍內自主選擇適合本單位的供應商,並約定需要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3、供應商應根據采購人的要求提供產品或服務,同時向采購人開具正式發票,采購人憑供應商出具的發票和政府采購審批手續辦理結算事宜。
第八條 協議供貨產品價格的調整,在協議供貨有效期限內,中標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變化的,中標供應商應當及時按投標承諾調整產品價格。調整後價格的優惠率應在保證不降低配置標準的前提下不低於該產品中標時的優惠率。中標產品價格調整後,在3個工作日內將該產品中標時和調整後的媒體價格、市場參考價、優惠率分別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和省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將調整信息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上公告。
第九條 協議供貨產品的替換,在協議供貨有效期限內,中標產品出現更新換代、停產的,在不降低產品質量和配置檔次的前提下,可以提供該產品的替換產品,其協議供貨的優惠率不得低於原投標承諾的優惠率。協議供貨供應? 商應在3個工作日內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和省政府采購中心備案。當有新產品上市時,協議供應商要及時報送產品名稱、媒體價格、市場參考價和優惠率,在陜西政府采購網上及時公告。 第十條 權利和義務
(壹)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 1、制定省級單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制度辦法; 2、確定省級單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的範圍; 3、審批省級單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 4、受理省級單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合同備案;
5、負責確定並公告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中標供應商及中標產品的品牌、名稱、基本配置標準、市場參考價、優惠率、售後服務等事項; 6、監督檢查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供應商承諾履行及合同執行情況。
(二)省政府采購中心 1、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的委托組織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的招標工作; 2、按照確定結果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協議; 3、負責采購人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合同及項目驗收單檔案管理及統計工作; 4、檢查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協議執行情況; 5、協調采購人和供應商實施采購的要求; 6、 配合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監督檢查中標供應商履行投標承諾情況,主要包括:市場參考價、優惠率、商品質量、售後服務、價格信息反饋等以及對采購人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 7、配合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對違規供應商進行調查核實; 8、建立供應商質量信用和售後服務質量檔案。集中采購機構要定期收集采購產品的質量和售後服務意見,建立供應商質量信用和售後服務質量檔案。 9、統計收集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有關信息,及時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上網公告。
(三)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供應商或代理商 1、認真履行投標時的各項承諾; 2、遵守政府采購規則,不得向采購人提供虛假信息,不得向采購人提供各種返利、回扣(包括物品、有價證券等),不得以協議供應商名義從事損害政府采購形象的活動; 3、協議供貨項目完成後,及時向省政府采購中心報送協議供貨合同及項目驗收單; 4、中標產品或服務出現價格變動,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省政府采購中心和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備案; 5、為采購人提供咨詢服務; 6 、按規定定期向省政府采購中心報送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執行情況和提供價格變動等有關信息; 7、接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的監督檢查; 8、有權拒絕采購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舉報相關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四)采購人 1、將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編入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申報政府采購計劃; 2、與供應商在市場參考價的基礎上合理討價還價,簽訂協議采購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3、采購人應加強財務管理,建立政府采購售後服務檔案; 4、按合同進行驗收,並在規定時限內驗收完畢,填寫驗收單,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5、及時辦理采購資金付款手續,支付采購資金; 6、發現供應商有違反有關規定的,及時向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和省政府采購中心反映; 7、不得將超過限額標準的采購項目化整為零,規避集中采購;
8、不得向協議以外的供應商購置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範圍內的產品或服務,不得向供應商提出超越協議承諾範圍的不正當要求。 第十條 監督檢查?
(壹)采購人應當對本部門、本單位執行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中標供應商的重大違約行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省政府采購中心和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報告。?
(二)省政府采購中心應當對中標供應商的價格開展市場調查,並配合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並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三)中標供應商及其授權代理商應當配合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和省政府采購中心對采購人和其他中標供應商執行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情況進行監督,發現違規違約情形,應及時報告。
(四)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將定期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項目的招標和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處罰。?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采購人、省政府采購中心、中標供應商及其代理商違反本辦法規定,有權向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及時反映。
第十壹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依據《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執行。第十三條各市區、省直管縣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