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備案: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需要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或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途徑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2、選定點:參保人員完成異地就醫備案後,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門診就醫時,需先了解參保地異地就醫管理規定,如果參保地要求參保人員選擇壹定數量或在指定級別的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的,按照參保地規定執行。
3、持碼卡就醫:參保人員在入院登記、出院結算和門診結算時均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憑證。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對符合就醫地規定門(急)診、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規範的診治及醫療費用的直接結算服務。
大病醫保申請步驟如下:
1、申報和登記,投保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保險公司營業大廳,選擇適合自己的大病醫療保險產品,然後填寫保險申購單;
2、選擇繳納方式,可以選擇的繳納方式有壹次性繳清、按年繳納和按月繳納等;
3、辦理或提交壹張活期銀行卡,用於以後繳納保費或領取保險金;
4、閱讀並簽訂投保合同,投保人詳細閱讀大病醫療保險合同書的各個條款,確認無異議後簽字;
5、繳納保費,簽訂保險合同後,參保人需先繳納第壹次保險費用,若是按年繳納,則以後每年都需繳納相應的保費。
綜上所述,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部門或者機構獲取具體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