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緩釋、控釋制劑是指療效持久、毒性小、用藥量比普通制劑少的制劑。按制劑設計要求,藥物可緩慢釋放到體內,血藥濃度 "峰谷 "波動小,既可避免超過治療血藥濃度範圍的毒副作用,又可保持在有效濃度範圍(治療窗)內以維持療效。緩釋制劑還包括延遲腸道釋放藥物,避免在胃內失活、胃內有***性或在結腸局部釋放的制劑;緩釋、控釋制劑還包括經皮或皮下、肌肉註射,使藥物緩慢釋放和吸收,避免門靜脈肝系統的首過效應和胃腸道破壞作用的制劑。
緩釋、控釋制劑的釋放原理主要包括控制溶解、擴散、侵蝕或擴散與溶解相結合,以及利用滲透壓或遠離交換機制。釋放過程可以用不同的方程(如壹階方程、樋口方程和零階方程)進行曲線擬合。緩釋制劑與控釋制劑的主要區別在於,緩釋制劑是按壹階速率規律釋放,即藥物按時間變化先多後少非恒定釋放,而控釋制劑是按零階速率規律釋放,釋放不受時間影響,藥物以恒定速率釋放,可以得到較平穩的血藥濃度,即峰谷波動較小,直至基本吸收完成。基本吸收完成。通常,緩釋制劑和控釋制劑所含的藥物量比相應的普通制劑要多,過程也更復雜。為了獲得可靠的治療效果,同時避免突然釋放造成毒副作用的風險,必須在設計、試制和生產過程中避免或盡量減少突然釋放。體外和體內藥物釋放性能應符合臨床要求,不應受生理和食物因素的影響或影響較小。因此,應有能反映體內基本情況的體外釋放實驗方法,以控制制劑質量,保證制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指導原則以口服緩釋和控釋制劑為主,也可供其他給藥途徑的緩釋和控釋制劑參考。
I. 緩釋和控釋制劑的分類
1.緩釋制劑
是指口服藥物在規定的釋放介質中,按緩慢非恒定速率釋放的要求,其與相應的普通制劑相比,每24小時用藥次數應由3~4次減少到1~2次的制劑。
2.控釋制劑
是指口服藥物在規定的釋放介質中,按要求以恒定速率緩慢釋放或接近恒定釋放,其與相應的普通制劑相比,每24小時用藥次數應由3~4次減少到1~2次的制劑。
3.腸溶制劑
口服藥物在規定的酸性介質中不釋放或幾乎不釋放,且在規定時間內,在pH 6.8磷酸鹽緩沖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釋放的腸溶制劑,又包括在規定的酸性介質和pH 6.8磷酸鹽緩沖液中,不釋放或幾乎不釋放,且在規定時間內,在pH7. pH7.5至8.0磷酸鹽緩沖液中大部分或全部釋放的結腸定位腸溶制劑。
二、體外藥物釋放試驗
該試驗是在模擬體內消化道條件下,對培養基的溫度、pH值、攪拌速率等,進行藥物釋放速率的制備試驗,最終配制出合理的體外藥物釋放度,以監測產品的生產過程和產品的質量控制。
1.儀器
除另有規定外,緩釋、控釋制劑的體外藥物釋放試驗均可使用溶出度儀。
經皮貼劑可按釋放測定法(附錄 X D 第三法)進行檢查,應符合規定。
2.溫度控制
緩釋、控釋制劑模擬體溫應控制在37℃±0.5℃,但透皮貼劑模擬表皮溫度應控制在32℃±0.5℃。
3.釋藥溶劑
釋藥溶劑最好用清水除去空氣,也可根據藥物的溶解特性、處方要求、吸收部位,使用稀鹽酸(0.001~0.1 mol/L)或pH3~8的磷酸鹽緩沖液,難溶性藥物不宜用有機溶劑,可加入少量表面活性劑(如十二烷基硫酸鈉等)。
釋出溶劑的體積應滿足泄漏槽的條件。
4.取樣時間點
除腸溶制劑外,體外釋放速率試驗應能反映受試制劑釋放速率的變化特點,並能滿足統計處理的需要,整個釋放過程的時間不應小於給藥間隔時間,且累計釋放速率要求達到90%以上。制劑質量研究中,對藥物釋放全過程的數據進行累積釋放率-時間釋放率曲線圈定,制定合理的釋放采樣時間點。除另有規定外,從釋放速率曲線上至少選取三個取樣時間點,第壹個點為取樣時間點 t 開始的 0.5-2 小時(累積釋放速率為 30%左右),用於考察藥物是否有突然釋放現象;第二個點為取樣時間點 t 的中間點(累積釋放速率為 50%左右)。第二個點是取樣時間點 t 的中間點(累積釋放率約為 50%),用於確定藥物釋放特性;最後壹個取樣時間點 t(累積釋放率大於 75%),用於考察藥物釋放是否基本完成。這 3 個點可以用來表示藥物在體外的釋放程度。
多於壹種藥物成分的產品,至少有壹種藥物的主要成分必須按上述要求測定。
5.重現性和均勻性
至少檢查 3 批,每批 6 片(粒)應檢查批與批之間的體外藥物釋放重現性,以及同壹批產品,即壹批 6 片(粒)的體外藥物釋放均勻性的取樣時間點。
6.藥物釋放模型的擬合
藥物釋放數據可用三種常用的數學模型擬合,即
Mt/M∞ = kt(零級方程)
ln(1-Mt/M∞) = kt(壹級方程)
Mt/M∞ = kt (1/2> (1-Mt/M∞)
Mt/M∞ = kt.lt;1/2>(樋口方程)
其中,Mt 為時間 t 的累積釋放量,M∞ 為時間 ∞ 的累積釋放量,Mt/M∞ 為時間 t 的累積釋放率。相關系數(r)最大、均方誤差(MSE)最小時,擬合結果最佳。
三、體內緩釋、控釋制劑
當血藥濃度(或主要藥物成分的代謝物濃度)與臨床治療濃度(或有害濃度)的線性關系明確或可預測時,可采用血藥濃度法;反之,可采用藥理作用法評價緩釋、控釋制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緩釋制劑和控釋制劑的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試驗見《藥物制劑在人體內的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試驗指導原則》(附錄ⅪⅩ B)。
緩釋制劑和控釋制劑的血藥濃度曲線峰谷波動率(%)應小於普通制劑。
對於非口服緩釋、控釋制劑還需進行***性作用部位和/或過敏試驗。
四、體內-體外相關性
緩釋、控釋制劑需要進行體外相關性試驗,應反映整個體外釋放曲線,確定整個血藥濃度-時間曲線之間的相關關系。只有存在體內外相關性,才能根據體外釋放曲線預測體內情況。
體內和體外的相關性可歸納為三種類型:①體外釋放和體內吸收的兩條曲線所對應的時間點應相互關聯,這種關聯稱為點對點關聯;應用統計矩分析原理建立體外釋放平均時間與體內平均滯留時間的相關性,由於能夠產生相似平均滯留時間的體內曲線可以有很多不同,所以平均體內滯留時間並不能代表完整的體內滯留時間。因為有很多不同的體內曲線能產生相似的平均滯留時間,所以體內平均滯留時間並不能代表完整的體內濃度-時間曲線;(ii) 釋放時間點(t<[50%]>、t<[90%]>等)與藥動學參數(如、AUC、CmAx 或 t<[max]>),
但這只是相關性的部分指標。
本指導原則緩釋、控釋制劑體內外相關性,是指體內吸收階段的吸收曲線與體外釋放曲線對應的各時間點的回歸,直線回歸方程的相關系數符合要求,可認為具有相關性。
1.體內-體外相關性的建立
(1)體外累積釋放速率-時間的體外釋放曲線
如果緩釋、控釋制劑的釋放行為隨外界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則應制備兩種供試品(壹種比原制劑釋放慢;另壹種則較快),研究影響釋放快慢的外界條件,並根據體外釋放程度進行試驗。最佳條件進行試驗,得到體外累積釋放速率-
時間的體外釋放曲線。
(2)體內吸收率-體內吸收時間曲線
根據單劑量交叉試驗得到的血藥濃度-時間曲線的數據,藥物的體內吸收呈現單室模型,可換算成體內吸收率-體內吸收時間曲線,藥物在任意時間的體內吸收率Fa(%)可按下列Wagner-Nelson方程計算。
Fa = (Ct + kAUCo ~ t)/(kAUCo ~ ∞) × 100%
其中,Ct 為 t 時的血藥濃度,k 為消除速率常數。
對於二室模型藥物,可使用簡化的 Loo-Rigelman 方程計算每個時間點的吸收率。
2.體內-體外相關性試驗
當體外藥物釋放是體內藥物吸收的限速因素時,可利用線性最小二乘回歸原理,將同壹批樣品的體外釋放曲線和體內吸收曲線對應各時間點的釋放率和吸收率進行回歸,得到線性回歸方程。
如果直線的相關系數大於臨界相關系數(P<0.001),就可以確定體外和體內的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