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性質的不同,誤差可以區分為系統誤差和偶然誤差。
(壹)系統誤差
系統誤差是由某種固定的原因所造成的,使測定結果系統偏高或偏低。單向性是系統誤差具有的最重要的特性。系統誤差的大小,正負是可以測定的。
根據系統誤差的性質和產生的原因,可將其分為:
1.方法誤差
這種誤差是由分析方法本身所造成的,系統地導致測定結果偏高或偏低。
例如,在重量分析中,由於沈澱的溶解、***沈澱現象、灼燒時沈澱的分解或揮發等;滴定分析時,反應進行不完全、幹擾離子的影響、等當點和滿定終點不符合及副反應的發生等。
2.儀器和試劑誤差
儀器誤差來源於儀器本身不夠精確,如法碼重量、容量器皿刻度和儀表刻度不準確等。試劑誤差來源於試劑不純。例如,試劑和蒸餾水中含有被測物質或幹擾物質。
3.操作誤差
操作誤差是不正確的分析操作所致。例如,稱取試樣時未註意防止試樣吸濕,洗滌沈澱時洗滌過分或不充分,灼燒沈澱時溫度過高或過低,稱量沈澱時坩禍及沈澱未完全冷卻等。
4.主觀誤差(個人誤差)
這種誤差是由分析人員本身的壹些主觀因素造成的。例如,辨別滴定終點的顏色時,有的人偏深,有的人偏淺;在讀取刻度值時,有的人偏高,有的人偏低等。
(二)偶然誤差
亦稱隨機誤差,是由隨機的偶然的原因造成,在分析操作中是不可避免的。例如環境溫度、濕度和氣壓的微小波動,儀器的微小變化;對試樣處理的微小差別等。它是可變的,可大,可小,可正,可負。
過失誤差,指工作中的差錯,是由於工作粗枝大葉,不按操作規程辦事等原因造成的。如讀錯刻度、紀錄和計算錯誤及加錯試劑等。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