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天 8 滴 8 滴 8 滴 7 滴
第 7 天 10 滴 10 滴 10 滴 10 滴
維持劑量
粉塵蟎滴劑 4 粉塵蟎滴劑 5
第4周起 第6周起或遵醫囑 特殊需求
每天1次,每次3滴 每天1次,每次2滴
1 .本產品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在用藥期間,如果發現任何與藥物有關的副作用,應及時告知醫生。
2.服用前應做塵蟎皮膚點刺試驗,以明確診斷。
3.如果同時接種抗病毒或細菌疫苗,應在最近壹次滴用粉塵蟎滴劑半周後再接種疫苗。接種疫苗兩周後可恢復使用粉塵蟎滴劑。
4.為避免其他過敏副作用,在治療期間應盡量避免接觸致病過敏原以及與致病過敏原相互作用的物質。
5.用藥期間,如果身體狀況發生變化,如感染傳染病、懷孕等,應及時告知醫生。
6.服藥期間禁止飲酒。
7.如果在用藥過程中,由於患者的敏感性發生變化,過敏原的成分與原來不同,應按最低濃度重新開始治療;這也適用於用其他產品(甚至口服制劑)脫敏的患者。
8.如果在用藥後 24 小時內出現不良反應,宜將第二天的劑量減少 3 級(如為遞增期,則減至第二天的最低劑量),然後根據耐受情況逐漸增加劑量。
9.停藥兩周以上(最長4周),如接種疫苗後再次服藥時,應將劑量減少3級或從最小劑量開始,然後逐漸增加;停藥4周以上,再次服藥時,應從最小劑量開始。
10.服藥期間應避免任何異常的過度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