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材系指用於中藥飲片、中藥提取物、中成藥原料的植物、動物和礦物藥。中藥材名稱應包括中文名 ( 附漢語拼音 ) 和拉丁名。
⑴ 中藥材的中文名
① 壹般應以全國多數地區習用的名稱命名;如各地習用名稱不壹致或難以定出比較合適的名稱時,可選用植物名命名。
② 增加藥用部位的中藥材中文名應明確藥用部位。如:白茅根
③ 中藥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其中文名稱應與天然品的中文名稱有所區別。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黃。
⑵ 中藥材的拉丁名
① 除少數中藥材可不標明藥用部位外,需要標明藥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寫藥名,用第壹格,後寫藥用部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詞,則列於最後。 * 如:遠誌 RADIX POLYGALAE ;苦杏仁 SEMEN ARMENIACAE AMARUM ;淡豆豉 SEMEN SOJAE PREPARATUM 。
② 壹種中藥材包括兩個不同藥用部位時,把主要的或多數地區習用的藥用部位列在前面,用“ ET ”相聯接。如:大黃 RADIX ET RHIZOMA RHEI
③ 壹種中藥材的來源為不同科、屬的兩種植 ( 動 ) 物或同壹植 ( 動 ) 物的不同藥用部位,須列為並列的兩個拉丁名。如:大薊 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 RADIX CIRSII JAPONICI 。
④ 中藥材的拉丁名壹般采用屬名或屬種名命名。
⑤ 以屬名命名:在同屬中只有壹個品種作藥用。或這個屬有幾個品種來源,但作為壹個中藥材使用的。如:白果 SEMEN GINKGO (壹屬只壹個植物種作藥材用),麻黃 HERBA EPHEDRAE (壹屬有幾個植物種作同壹藥材用)。有些中藥材的植 ( 動 ) 物來源雖然同屬中有幾個植物品種作不同的中藥材使用,但習慣已采用屬名作拉丁名的,壹般不改動。應將來源為同屬其他植物品種的中藥材,加上種名,使之區分。如:細辛 HERBA ASARI ,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 ,黃精RHIZOMA POLYGONATI ,玉竹 RHIZOMA POLYGONATI ODORATI 。
⑥ 以屬種名命名:同屬中有幾個品種來源,分別作為不同中藥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當歸 RADIX ANGELICAE SINENSIS ,獨活 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 ,白芷 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
⑦ 以種名命名:為習慣用法,應少用。如:石榴子 SEMEN GRANATI ,柿蒂 CALYX KAKI ,
紅豆蔻 FRUCTUS GALANGAE 。
⑧ 以有代表性的屬種名命名:同屬幾個品種來源同作壹個中藥材使用,但又不能用屬名作中藥材的拉丁名時,則以有代表性的壹個屬種名命名。如:辣蓼,有水辣蓼 Polygonum hydropiperl 與旱辣蓼 P.fiaccidum Meisn 兩種;而蓼屬的藥材還有何首烏,水炭母等,不能以屬名作辣蓼的藥材拉丁名,故以使用面較廣的水辣蓼的學名為代表,定為 HEBRA POLYGONI HYDROPIPERIS 。
⑨ 國際上已有通常用的名稱作拉丁名的中藥材,且品種來源與國外相同的,可直接采用。如:全蠍 SCORPIO 不用 BUTHUS 。芥子 SEMEN SINAPIS 不用 SEMEN BRASSICAE ;但阿魏在國際上用 Asafoetida ,而我國產的品種來源不同,所以改用 RESINA FERULAE 。 中藥飲片系指中藥材經過凈制、切制或炮制後的加工品,其名稱應與中藥材名稱相對應。中藥飲片名稱包括中文名和拉丁名。
⑴ 中藥飲片的中文名
① 凈制、切制的生用飲片,按原中藥材命名;特殊管理的毒性藥材,在名稱前應加“生”字;鮮品飲片在名稱前應加上“鮮”字。如:鮮薄荷。如:生草烏、生天南星等。
② 以炒、蒸、煆等方法炮制的中藥飲片,在中藥材名前冠以炮制方法或後綴以炮制後的形態名。加輔料炮制的中藥飲片,應冠以輔料名。如:煨肉豆蔻、煆石膏(炮制方法);巴豆霜、地榆炭(炮制後的形態名)。如:酒白芍、清半夏(應冠以輔料名)。
⑵ 中藥飲片的拉丁名在其中藥材的拉丁名後加上 Preparata 。 中藥提取物系指凈藥材或炮制品經適宜的方法提取、純化制成的供中成藥生產的原料。
⑴ 中藥提取物的中文名
① 中藥提取物的名稱壹般以中藥材名稱加提取物構成。
② 已提純至某壹類成分的應以藥材名加成分類別命名,必要時可以加副名。 中成藥系指以中藥材、中藥飲片或中藥提取物及其他藥物 , 經適宜的方法制成的各類制劑。中成藥名稱包括中文名、單味制劑應有拉丁名。
⑴ 中成藥中文名
①劑型應放在名稱之後。
② 不應采用人名、地名、企業名稱。如:同仁烏雞白鳳丸、雲南紅藥等。
③ 不應采用固有特定含義名詞的諧音。如:名人名字的諧音等。
④ 不應采用誇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如“寶”、“靈”、“精”、“強力”、 “速效”、等。如飛龍奪命丸、嫦娥加麗丸、防衰益壽丸、男寶膠囊、心舒寶片、軟脈靈口服液、治糜靈栓、感特靈膠囊、雛鳳精;強力感冒片、速效牛黃丸、中華跌打丸、中華肝靈膠囊、東方活血膏。 名稱中沒有明確劑型,如紫雪、壹撚金、龜齡集、健延齡。名稱含有“禦制”、“秘制”、“精制”等溢美之詞,如禦制平安丸、秘制舒肝丸、精制銀翹解毒片。
⑤ 不應采用封建迷信色彩及不健康內容的用語。如媚靈丸、雪山金羅漢止痛塗膜劑。
⑥ 壹般不采用“復方”二字命名。 如:復方丹參片等。
⑦ 壹般字數不超過 8 個字。
⑵ 單味制劑壹般應采用中藥材、中藥飲片或中藥提取物加劑型命名。
⑶ 復方制劑根據處方組成的不同情況可酌情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① 由中藥材、中藥飲片及中藥提取物制成的復方制劑的命名。
② 可采用處方中的藥味數、中藥材名稱、藥性、功能等並加劑型命名。鼓勵在遵照命名原則條件下采用具有中醫文化內涵的名稱。 如:六味地黃(滋陰)丸。
③ 源自古方的品種,如不違反命名原則,可采用古方名稱。如:四逆湯(口服液)。
④ 某壹類成分或單壹成分的復方制劑的命名。應采用成分加劑型命名。 如 : 丹參口服液、蛹蟲草菌粉膠囊;雲芝糖肽膠囊、西紅花多苷片等。單味制劑 ( 含提取物 ) 的命名,必要時可用藥材拉丁名或其縮寫命名,如康萊特註射液。
⑤ 采用處方主要藥材名稱的縮寫並結合劑型命名。如 香連丸由木香、黃連二味藥材組成;桂附地黃丸由肉桂、附子、熟地黃、山藥、山茱萸、茯苓、丹皮、澤瀉等八味藥組成;葛根芩連片由葛根、黃芩、黃連、甘草等四味藥材組成。
⑥ 註意藥材名稱的縮寫應選主要藥材,其縮寫不能組合成違反其它命名要求的含義。
⑦ 采用主要功能加劑型命名。如:補中益氣合劑、除痰止嗽丸、大補陰丸。
⑧ 采用主要藥材名和功能結合並加劑型命名。如牛黃清心丸、龍膽瀉肝丸、琥珀安神丸等。
⑨ 采用藥味數與主要藥材名或藥味數與功能並結合劑型命名。如 : 六味地黃
丸、十全大補丸等。
⑩ 由兩味藥材組方者,可采用方內藥物劑量比例加劑型命名。如 : 六壹散,由滑石粉、甘草組成,藥材劑量比例為 6 : 1 ;九壹散,由石膏(煆)、紅粉組成,藥材劑量比例為 9 : 1 。
采用象形比喻結合劑型命名。如 : 玉屏風散,本方治表虛自汗,形容固表作用象壹扇屏風;泰山磐石散,本方為安胎劑,形容安胎作用固若泰山磐石。
采用主要藥材和藥引結合並加劑型命名。如川芎茶調散,以茶水調服。
必要時可加該藥臨床所用的科名,如小兒消食片、婦科千金片、傷科七味片。
必要時可在命名中加該藥的用法,如小兒敷臍止瀉散、含化上清片、外用紫金錠。
⑷ 中藥與其它藥物組成的復方制劑的命名。
① 應符合中藥復方制劑命名基本原則,兼顧其它藥物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