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成都醫保局領取《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申報表》,由申報人簽名或蓋章;
2、退休人員需另提供戶口已轉回異地的戶口復印件,戶口在成都的提供異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的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
3、在職職工交由單位申報,所在單位需另提供:屬單位駐外分支機構的,提供駐外分支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無駐外分支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單位,應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和異地購房合同、租房、租櫃協議復印件等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屬勞務派遣性質的單位,應提供派遣協議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如果派遣協議沒有明確工作地點,應由用工方出具異地工作的書面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醫保卡報銷流程:
1、在社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費用先由本人全額墊付。在就醫地醫保局開具證明,說明就醫醫院的等級以及是否是社保定點醫院;
2、自出院之日起3個月內(特殊情況不超過12個月),參保人員由單位或個人持出院證明、費用清單、發票、成都市社保卡、身份證和本人銀行存折等相關材料到醫保局經辦窗口辦理報銷。若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由醫保局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本人到窗口辦理,報銷費用直接存入參保人銀行賬戶;
4、報銷比例按文件規定辦理,壹般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其中乙類藥品按80%,貴重藥品按70%,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的按百分比報銷。
綜上所述,成都醫保卡異地使用時,先備案登記跨省異地就醫前,須先在就醫人員參保所在區縣社保局登記備案。選定點醫院參保人自行選擇已開通全國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出院結算時刷本人社保卡,個人支付和醫保報銷即可同步。再持卡就醫到備案統籌區內聯網定點醫院住院就醫,可直接刷卡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