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本著治標治本的原則,明確診斷,對癥下藥。壹般兒科最常見的是感染性疾病,要根據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材料來判斷是病毒、細菌、真菌、寄生蟲等不同病原體感染。即使是細菌感染,也要分析是革蘭氏陽性球菌還是革蘭氏陰性桿菌,以便選用不同的抗生素,這樣就可提高療效。
(2)了解患兒的正常代謝、各器官的功能及個體差異。小孩子由於年齡的不同,各器官組織的成熟程度不同,對藥物的耐受力也不同。有肝毒作用的藥物,對肝臟疾病患兒要慎用;嬰兒不會主訴耳鳴,故應用氨基苷類藥物時,應註意對聽神經的損害,這樣可盡量減少用藥帶來的不良反應。
(3)了解藥物本身的作用和副作用、藥物的劑量及用法。很多藥物有多種藥理作用,在治療某壹種疾病時,只是利用其中壹種作用,而其他作用則可能對患兒帶來副作用。
例如使用阿托品搶救感染中毒性休克時,主要利用阿托品是壹種抗膽堿藥,它能阻斷膽堿能受體,使介質乙酚膽堿不能與受體結合而呈現與擬膽堿藥相反的作用,目的為了解除平滑肌痙攣,包括解除血管痙攣,改善微循環,糾正休克。但其抗膽堿作用還可以抑制腺體分泌,解除迷走神經對心臟的抑制,使心率加快、瞳孔散大、眼壓升高,故在搶救休克時,要加強呼吸道濕化,防止痰液幹結,另外要密切註意心率、血壓的變化,這樣在使用阿托品時才能做到及時發現不良反應,並給予適當的處理。
(4)從經濟有效方面考慮。在選擇藥物時,既要考慮到藥物的療效,也要考慮到經濟負擔。例如能用國產藥品,則應盡量少用進口藥品;能用中藥治療,既省錢又安全,就不要盲目使用西藥加中藥;能用當地生產的藥品,不要壹味相信外地藥品。當然,合理用藥的前提是藥物的質量和療效,在此前提下考慮價格和產地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