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各部門綜合協調監管的基礎上,推進監管專業化。2010年,我國成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初步建立了由國務院、地方政府、食品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基層群眾組織、新聞媒體組成的復合型、立體化監管體系。這個監管框架類似於美國的綜合監管體系,由總統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統籌,多個部門具體負責。不同的是,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際上是壹個獨立的監管機構,農業部負責動植物檢疫,環保局負責監控食品添加劑和農藥殘留。備忘錄被用作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相比之下,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涉及質監局、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工商總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應推進食品安全監管的適度專業化,完善地方政府的綜合協調機制。
3.加強執法檢查,倡導制度剛性。執法部門的監管是國內外的難題。為確保食品在生產、加工和流通過程中的安全,應逐步建立食品跟蹤和識別標誌制度,食品安全自檢和抽檢記錄有據可查。我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違法行為可以不計後果定罪,是希望提高違法成本,震懾犯罪。但在具體認定和執行標準上,執法部門有較大的自主權。為了對執法機關形成有效制衡,客觀上需要加強執法檢查,嚴厲追究執法機關不作為、營私舞弊的責任。
4.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公眾參與和消費者保護機制。公眾參與的不同是中國和其他國家在食品安全監管上最大的不同。在中國,消費者通常會向消費者協會尋求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問題的幫助。但各地消費者協會都隸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同級工商部門主管,削弱了消費者協會作為法定非政府組織的獨立性,難以協調物價、質監、食藥監等多個部門的關系,也限制了其社會公信力。而國外的消費者權益組織不僅數量眾多,還通過自己的力量推動國會的食品安全立法改革。在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成員由行政長官親自委任,並在媒體上公布,任期兩年。它們的運作保持高度透明,允許公眾負責,獨立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其他事務,沒有必要向政府通報結果。消費者委員會將披露經營不善、屢教不改的商人的姓名。總結國外消費者保護的經驗,我們認為,只有廣泛激發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監督權,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切實維護受害者的權利,食品安全問題才不會在晴空中消失,食品供應鏈的利益相關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