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是用於治療多種疾病的藥物,但有壹定的副作用。其中鏈黴素引起的耳毒性作用尤為突出,它們主要損害內耳和聽神經,表現為眩暈、平衡失調和耳鳴、耳聾等癥狀。近年來人們對鏈黴素的毒性作用已有壹定的認識,使用相對減少,但另壹類抗生素慶大黴素和卡那黴素隨著使用率的上升其耳毒性作用也較為突出。另外,新黴素、紫黴素、萬古黴素、多粘菌素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耳毒性。所以,了解用藥的種類,掌握用藥劑量和時間,註意觀察聽力情況可以防止耳毒性藥物對聽力產生的損害。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水楊酸類,奎寧及其合成替代藥品和利尿劑(利尿酸和速尿)均為耳毒性藥物。盡管這些藥物對內耳的聽覺和前庭部分有影響,但對科蒂器特別有毒性(耳蝸毒性)。幾乎所有耳毒藥物均經腎排泄,腎受損易使藥物積累達到中毒水平。在有鼓膜穿孔患者中應避免局部滴用耳毒性藥物,因為通過第二鼓膜即圓窗膜可將藥物吸收進入內耳。
鏈黴素對內耳前庭部分損傷比耳蝸部分更容易。雖然眩暈和平衡障礙多為暫時性,且最終可被完全代償,但嚴重的前庭敏感性的喪失可持續存在,有時甚至是永久的,並引起在黑暗中行走困難和Dandy綜合征(周圍物體隨邁步而跳動)。從接受1g/d超過1周鏈黴素治療的4%~15%的患者中發生了可檢測的耳聾。耳聾通常在短暫的潛伏期後(7~10天)出現,如果治療繼續,則逐漸變壞,隨後變成永久性耳聾。
新黴素在所有抗生素中具有最大的耳蝸毒性。當大劑量口服和作為腸道消毒的結腸灌註,特別是在有腸道潰瘍或其他粘膜病變存在時,易使有足夠量的藥物被吸收而損傷聽力。禁用新黴素洗滌傷口,或作胸膜腔內或腹腔內灌註,因可有大量藥物的瀦留和吸收以引起耳聾。卡那黴素和丁胺卡那黴素耳蝸毒性與新黴素近似。
紫黴素對前庭和耳蝸均有毒性。萬古黴素可引起耳聾,尤其是在有腎功能不良時。慶大黴素和妥布黴素對耳蝸及前庭均有毒性。
利尿酸靜脈註射可對正在同時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治療的有腎功能衰竭的重癥患者,引起深度和永久性耳聾。同樣,有報道速尿靜脈註射對腎功能衰竭患者,或正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患者,可產生暫時的或永久性的耳聾。
十分大劑量的水楊酸可產生耳聾和耳鳴,並通常是可逆的。奎寧和其合成替代藥品則產生永久性耳聾。 1.癥狀:(1)有服用、註射或接觸耳毒性藥物史。(2)早期癥狀常為高音調耳鳴,初為間歇性,後轉為持續性。隨病情發展可出現聽力障礙,可發生於用藥期或用藥後數周至數月。(3)眩暈、平衡失調,常伴惡心、嘔吐、面色蒼白。雙側前庭急性損害可發生行動視物模糊現象,即丹迪征。
2.體征:(1)鼓膜正常。(2)可有眼球震顫。 1.電測聽檢查:雙側對稱性感覺神經性聾,早期4 000Hz以上高頻聽閾提高,以後漸向低頻擴展,呈下降型聽力曲線,可有重振現象。
2.前庭功能檢查:可示單側或雙側功能減退或喪失。 1.預防為主,慎用或禁用耳毒性藥物,尤其對嬰幼兒、孕婦、腎功能不良者。
2.對接受耳毒性藥物治療者,應在治療前3天作聽力及前庭功能檢查,於用藥期間定期檢查,壹旦有耳鳴、耳聾或眩暈等癥狀,立即停藥,及時應用解毒藥,如10%葡萄糖酸鈣20ml靜註,每日1次,或加入VitC、氫化可的松靜滴。並應用擴管、營養神經藥物治療。
3.配戴助聽器,效果不佳者可作多道程控人工耳蝸植入術。 指濫用某些藥物或長期接觸某些化學制品所致的耳聾。發病率似漸增多。已知有耳毒性的藥物近百種。常用者有鏈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慶大黴素等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水楊酸鹽類止痛藥;奎寧、氯奎等抗瘧藥;長春新堿、2-硝基咪唑,順氯氨鉑等抗癌藥;速尿、利尿酸等袢利尿藥;抗肝素化制劑保蘭勃林;鉈化物制劑反應停等。另外鉛、磷、砷、苯、壹氧化碳、二氧化碳、四氯化碳、酒精、煙草等中毒。這些藥物與化學制品無論全身或局部以任何方式應用或接觸,均有可能經血循環、腦脊液或窗膜等途徑直接或間接進入內耳。孕婦應用後可經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損害聽覺系統。
藥物對內耳的損害機制尚未徹底查明;除取決於藥物本身的毒性、劑量、療程外,與個體敏感性關系頗大,後者有某些家族遺傳性。許多耳毒性藥物同樣具有腎毒性。腎功能不全者,藥物因排泄不良而血漿濃度升高,進入內耳者也相應增多。藥物進入內耳首先損害血管紋路,血-迷路屏障遭到破壞,使藥物更容易進入內耳。進入內耳的藥物還能使內淋巴囊受損,致其吸收與排泄減少。藥物在內耳高濃度長時間聚集,終將使聽和前庭諸感覺上皮的毛細胞、神經末梢、神經纖維、神經元細胞等發生退行性變。臨床上耳聾、耳鳴與眩暈、平衡紊亂***存。耳聾呈雙側對稱性感音神經性,多由高頻向中、低頻發展。前庭受累程度兩側可有差異,與耳聾的程度亦平行。癥狀多在用藥中始發,更多在用藥後出現,停藥並不壹定能制止其進行。前庭癥狀多可逐漸被代償而緩解。耳聾與耳鳴除少數早發現早治療者外,多難完全恢復。
化學物質中毒致聾的機理也不詳,受損的部位似多在蝸後,常同時累及前庭功能。臨床上均有耳鳴、耳聾與眩暈,壹般為暫時性,少數為永久性。 臨床上耳聾、耳鳴與眩暈、平衡紊亂***存。耳聾呈雙側對稱性感音神經性,多由高頻向中、低頻發展。前庭受累程度兩側可有差異,與耳聾的程度亦平行。癥狀多在用藥中始發,更多在用藥後出現,停藥並不壹定能制止其進行。前庭癥狀多可逐漸被代償而緩解。耳聾與耳鳴除少數早發現早治療者外,多難完全恢復。
化學物質中毒常同時累及前庭功能。臨床上均有耳鳴、耳聾與眩暈,壹般為暫時性,少數為永久性。 1.廣泛宣傳杜絕近親結婚,積極防治妊娠期疾病,減少產傷。早期發現嬰幼兒耳聾,盡早治療或盡早做聽覺言語訓練。
2.提高生活水平,防治傳染病,鍛煉身體,保證身心健康,減慢老化過程。
3.嚴格掌握應用耳毒性藥物的適應癥,盡可能減少用量及療程,特別對有家族藥物中毒史者,腎功不全、孕婦、嬰幼兒和已有耳聾者更應慎重。用藥期間要隨時了解並檢查聽力,發現有中毒征兆者盡快停藥治療。
4.避免顱損傷,盡量減少與強噪聲等有害物理因素及化學物質接觸,接觸煙酒嗜好,不得已時應加強防護措施。 有些藥物如果使用不當,會損害聽覺神經與腎臟功能,嚴重的還會引起耳聾。其中以慶大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等最為突出,醫學家稱它們為耳毒性抗生素。其中鏈黴素引起的耳毒性作用尤為突出,它們主要損害內耳和聽神經。另外,新黴素、紫黴素、萬古黴素、多粘菌素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耳毒性。掌握用藥劑量和時間,以防止耳毒性藥物對聽力產生的損害。
耳毒性抗生素有三個隱蔽性特點:
1.慶大黴素、鏈黴素等引起的聽力損害,首先使高頻聽力下降,壹般不易被人察覺。待用藥數周、數月或停藥半年後,毒性擴展至低頻率區,病人聽話發生困難,但也不容易意識到與用藥有關。這在醫學上稱為“遲發性耳毒反應”,尤以嬰幼兒與老年人最為多見。
2.新黴素、卡那黴素等即使停用,在體內也已完全分解、排泄,但由藥物引起的內耳毛細胞的退化及聽神經細胞的變性萎縮卻仍在繼續進行,直至聽力完全喪失變為全聾,此稱“漸進性耳毒反應”。
3.耳毒性抗生素包括鏈黴素、雙氫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多黏菌素、萬古黴素、春雷黴素等。它們都是廣譜抗生素,在化學結構上的些近似,同屬於氨基糖苷類,主要毒害前庭蝸神經,但也能損傷腎臟和人體其他系統,而且中毒過程大同小異。
使用耳聾性抗生素註意:
1.嚴格掌握適應癥,不宜用於流感、麻疹、肺炎等病毒性疾病;也不宜用於腎炎、氣管炎、扁桃體炎等癥。
2.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少劑量或延長間隔時間。對老人、幼兒及孕婦應忌用或慎用。
3.用藥總量不宜過大,療程不能太長。要按規定用量使用,成人療程壹般不超過7—10周。鏈黴素可酌情延長。
4.應用時壹旦出現眩暈、耳鳴,應立即減量或停用。若需要較長時間用藥者,應定期做聽力及腎功能檢查。
5.重視藥物間的相互作用。耳毒性抗生素之間不能聯合作用,也不宜分別與速尿、利尿酸等合用。否則會加劇聽神經的損害。如果與暈海寧同用,會掩蓋耳毒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