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年度報銷上限:20000元。起付線:在職人員1800元,報銷比例:70%起。退休人員1300元,報銷比例:85%起。住院年度報銷上限:30萬元。起付線:不分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第壹次住院1300元起,報銷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報銷比例:85%起。重大疾病:自付醫療費用超過上壹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計算,累加支付。5萬以下,報銷比例50%起,5萬以上,報銷比例60%起,上不封頂。
2、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年度報銷上限:3000元。起付線:壹級醫院100元起,報銷比例55%。二級及以上醫院550元起,報銷比例:50%起。住院:20萬元。起付線:兒童150元起,成人300元起,報銷比例75%起。
醫保報銷標準如下:
1 、藥品費用:藥品費用的報銷標準壹般是根據醫保目錄中藥品的分類、等級、價格等因素來確定的。壹般情況下,醫保基金可以報銷藥品費用的 50 %以上,具體比例視藥品種類、醫保類型等因素而定;
2 、治療費用:治療費用的報銷標準壹般是根據醫保目錄中診療項目的分類、等級、價格等因素來確定的。壹般情況下,醫保基金可以報銷治療費用的 50 %以上,具體比例視診療項目種類、醫保類型等因素而定;
3 、住院費用:住院費用的報銷標準壹般是根據醫保目錄中住院項目的分類、等級、價格等因素來確定的。壹般情況下,醫保基金可以報銷住院費用的 70 %以上,具體比例視住院項目種類、醫保類型等因素而定。
綜上所述,具體的醫保報銷標準可能會因為政策法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的相關工作人員或查閱當地政策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