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質量與安全核心制度要點》第七條:危重患者急救制度。
(1)定義:是指為了控制病情,挽救生命,搶救危重病人,規範搶救流程的制度。
(2)基本要求
1.壹般由各部門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救援工作。特殊情況下,由本專業職稱最高的醫務人員組織協調,有壹定臨床經驗和技術水平的醫生、護士參與搶救工作。重大和批量搶救應立即向醫務處和醫院領導報告,並根據情況制定搶救方案。涉及法律事務、傳染病防治、醫療糾紛的,應當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2、為了快速及時的搶救,各科室應針對本科室常見的危重疾病,定期組織學習下發的診療規範,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訂。
3、認真執行首診負責制、三巡制、值班制、交接班制,確保危重患者的規範化診療。首診醫師在接診和救治危重病人後,應註意監測其生命體征,就地采取必要的搶救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醫師報告。嚴禁在病人生命體征平穩前離開。在危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主治醫師在交接班時應及時匯報,以便科主任和相關醫師及時了解基本病情,主治醫師可密切觀察病情,隨時巡視患者並向上級醫師報告病情變化,確保患者得到正確有效的治療。值班醫師應註意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根據情況及時進行必要的治療,必要時向主治醫師和科主任報告,並做好記錄。嚴禁以各種理由指定患者(家屬)。
4、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救援器材和藥品要齊全、完整,要專人保管,定位、定量存放,定期檢查,用後及時補充。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各種救援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急診室的物品壹般不外借,以保證應急使用。
5、所有搶救人員必須小心謹慎,全力以赴,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服從指揮,堅守崗位,在醫生到來之前,護理人員應及時根據患者的病情進行氧醫|育網整理、吸痰、測量血壓、建立靜脈通路、人工呼吸、胸外按壓、配血、止血等工作。,並及時提供相關的診斷依據。在危重病人搶救過程中,要密切觀察病情,及時詳細記錄,準確用藥。
6、及時完成醫患溝通醫學教育網的整理。病危通知書壹式三份,病人壹份,醫務科備案壹份,科室備案壹份。應認真填寫告知單,同時向患者家屬(委托人、單位)詳細告知病情、預後及搶救措施,做好溝通,爭取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7、做好各種文字記錄工作。按照病歷書寫規範的要求及時記錄危重患者的病程,應包括病情變化及相應的診療措施。搶救期間可按規定在6小時內補記,做好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