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池州市主城區餐廚垃圾管理辦法》(池政辦發〔2015〕3號),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二、管理部門及職責
市城管局負責全市主城區餐廚垃圾收運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委托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實施。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活動中以餐廚廢棄物為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將餐廚廢棄物單獨存放,並交由有收集、運輸和處置許可證的單位收集、運輸和處置;將餐廚廢棄物處置情況與餐飲服務單位等級評定掛鉤;與餐飲服務單位等級評定掛鉤;與全市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情況掛鉤。單位等級評定與餐廚廢棄物處置掛鉤;負責食用油脂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監督經營者落實食用油脂進貨查驗制度;依法查處流通環節經營 "地溝油 "和非正規來源食用油脂的違法行為。
市農委負責對定點屠宰廠生豬屠宰過程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畜禽殘體和油脂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畜禽養殖餐廚廢棄物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飼養畜禽的違法行為。
市環保局負責餐廚廢棄物產生和處置服務單位的汙染防治監管,查處餐廚廢棄物處置活動中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餐廚垃圾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查處各類無證從事餐廚垃圾運輸的車輛,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利用餐廚垃圾加工產品危害環境和人身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財政局要保障餐廚垃圾處置資金投入。
市工商、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商務、物價、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垃圾相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