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可以不用罰的,壹般的處理方法依次有:
1、整改(要妳立即補辦營業執照);
2、停業整頓(沒辦好營業執照前不允許再開業,不處罰);
3、罰款;(像妳這種個體戶、又不涉及食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壹般罰二千都是可以的了,至於罰業主就更少有這種處罰方式了。當然不排除部分地方有這種規定)。
工商要這樣處理妳,大概是想要妳給點好處。
1、如果沒有在工商局立案簽字,給點好處給該執法人,說不定不罰還會讓妳營業,但妳要立即辦理營業執照;
2、如果有在工商局做筆錄簽字,妳可找領導給說說,或疏通壹下800應該夠了。至少可以給妳按最低標準處罰;(2021元或更低);
3、如果已經收到處罰的告知書,可以找領導說情減免,如果領導不同意,還可以找這個工商的上壹級申請行政復議,妳提出書面理由,也會減妳的處罰的。因為妳這種完全是小事,而且是服裝不是食品那麽嚴格。
法律依據;
《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獸藥的,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的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及生產、經營的獸藥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經營的獸藥(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獸藥,下同)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無法查證核實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生產獸藥,情節嚴重的,沒收其生產設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的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