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找律師打官司先交錢還是後交錢
1、律師費的收取可以由律師與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先交錢也可以後交錢。壹般情況下,需要先支付律師費。律師在接受當事人委托之前,會先與當事人約定律師費、案件費用等。壹般情況下,律師需要在付款後幾天內簽訂合同或簽好合同。 2、如果選擇 "風險代理 "方式,那麽可以等官司打完後,結果是勝訴再付款,風險代理的收費會高壹些。如果選擇 "半風險代理",則需要支付壹部分基本代理費,最後無論案件結果如何,這部分費用都不予退還。 3、特別註意:並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選擇 "風險代理 "方式,根據《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壹條規定,下列案件不能實行風險代理:(壹)婚姻、繼承案件;(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金的;(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打官司有沒有必要請律師,請律師的好處
如果妳和對方當事人在案件事實不清,證據又比較混亂,或者法律問題比較棘手,或者案件的結果對妳的影響特別大,還是有必要請律師參與整個訴訟過程的。律師壹般在訴訟中為妳做兩件事: (1)跑腿打雜。比如立案、繳費、退費、收發訴訟材料、與書記員和承辦法官溝通、調解、出庭等等。 (2)幫您答疑解惑,降低敗訴風險,提高勝訴概率。比如,妳可以讓律師給妳分析、提示,告訴妳哪些事情可以說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說不可以做,不宜提前保全公證,還有律師可以幫妳寫起訴書答辯狀證據清單,幫妳寫質證意見清單,讓妳當庭和對方辯論,從辯論中向法官陳述觀點,然後和對方交涉調解拉攏等等。 總之,律師對當事人認真負責的作用在於節省時間和精力,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維護合法權益。 溫馨提醒:在實際的法律問題場景中,案件細節各不相同,為了準確、快速地解決您的問題,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點擊下方的即時咨詢按鈕,由專業律師為您詳細講解,壹對壹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