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評估報告是指有資質的單位在對項目進行節能評估的基礎上出具的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或節能評估登記表。
目的和意義
1、評估分析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和相關標準、規範等。節能評估,是指按照節能法規和標準,對投資項目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
2、對項目工藝流程和工藝設備在能源消耗方面的先進性可行性進行評估。
3、闡述建設項目在能源消耗方面的設計情況,通過科學嚴謹的評估方法,客觀全面地分析項目在合理用能方面的先進性和薄弱環節,確定項目在合理用能方面的政策符合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議措施。
4、根據節能評估的結論和建議,為實現國家和地方有關節能減排的宏觀政策目標,加強項目合理用能的管理,從源頭上嚴把節能關。
報告類型
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計算,下同),或年耗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
2、年耗能1000至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耗電200萬至500萬千瓦時,或年耗油500至1000噸,或年耗天然氣50萬至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3、上述以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填寫節能登記表。
4、部分地區報告書分類與國家分類不壹致,如:長沙市按建築面積分類,公共****,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或居住建築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編報,否則不編制節能登記表。而長沙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編制節能專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