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範圍
明確招標範圍是招投標工程內容、統壹招投標計價範圍的必要條件,也是建立公平競爭平臺以及確定招標人同投標人(尤其是中標人)權利義務的基礎。
描述招標範圍時,需重點關註可能由招標人另行發包的並且有專業承包資質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土方開挖(包括土方的外運外購)、樁基工程、電梯、鋁合金(塑鋼)門窗、幕墻、二次裝修、弱電及建築智能化、消防、人防設備安裝、高壓變配電、中央空調、熱交換器等。
2、專業分包工程及其計價方式
招標文件中需要明確招標範圍中是否存在招標人指定分包(也稱另行發包或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如有,需明確其在本次招標中的計價方式。
壹般情況下,另行發包的專業工程計價方式有兩種,壹是按統壹的專業工程暫估價(也稱暫定工程費)計入報價,二是暫不計入報價。兩種方式均須說明專業工程的總承包服務費的處理方式。
需要註意的是,當招標人明確了要對已經計入投標報價的專業工程在工程實施中另行發包給專業承包人,同時規定投標人在報價中計取了總承包服務費時,在招標文件中必須闡明承包人提供總包服務的範圍和深度。
3、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及相應計價方式
招標文件中需明確招標範圍中材料設備的采供方式。采供方式壹般可簡單的分為兩類,壹類是全部由投標人(承包人)采購供應,稱為乙供,另壹類是部分由招標人(發包人)采購供應,稱為甲供。
除明確材料設備采購供應方式外,招標文件中還需明確招標範圍內材料設備的計價方式。計價方式壹般有三種:壹是統壹暫定材料設備價,適用於甲供以及乙供但須認質認價的材料設備;二是完全自主報價,適用於乙供材料設備,包括指定品牌及其他材料設備;三是暫不計入,適用於甲供材料設備。
需要註意的是,招標文件中需要說明甲供材料設備保管費的計價方式。
4、水電費的計價方式
傳統的定額計價中,水電費結算須計算水電費的現行市場價同定額中的預算價的價差,清單計價模式下是投標人結合市場行情自主報價並據此進行結算,由於兩種計價模式的區別,為避免爭議,招標文件中需明確水電費由承包方按實際發生費用向提供方繳納。
5、工程預付款的約定
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情況對投標人投標報價將產生壹定影響,所以招標文件中應予以明確。
按照財建[2004]369號文《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按合同約定撥付,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於合同金額的10%,不高於合同金額的30%,對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招標文件中需根據此規定明確預付款比例及支付時間,同時,明確預付款在工程進度款中扣回的時間、方式。
另需要註意的是,當投標報價中計入暫列金額和確定由發包人另行發包的專業工程暫估價時,按比例計算預付款時應明確計算基礎的合同價款中包含或不包含這些金額。
6、工程進度款的結算方式
工程進度款的結算方式分兩種,第壹種是按時間(月,兩月,季等)結算進度款,第二種是按階段形象進度結算進度款,第二種方式需明確形象進度節點。工程進度款的支付額應符合財建[2004]369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即"……不低於工程價款的60%,不高於工程價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
7、工程變更簽證的結算方式
工程變更簽證的結算方式將對工程結算造價產生重要影響,容易產生爭議,招標文件中需予以明確。按照財建[2004]369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對方確認後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壹致的,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咨詢或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其中第(3)種方法應盡可能進壹步明確計價原則。
8、暫定價材料設備價差的結算方式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需對招標暫定價材料設備進行認質認價,認質認價同原暫定價的價差結算方式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壹般有兩種結算方式,壹種方式是價差計取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進行結算,另壹種方式是價差只計取規費、稅金進行結算,招標文件對此明確時可根據暫定價確定的價格水平作出選擇,暫定價的價格水平若是參照市場價水平確定的,可選擇第二種方式,暫定價價格水平若同市場價水平有明顯差異,可選擇第壹種方式。
9、暫列金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暫列金或稱預留金,是用於變更簽證及其它不可預見費用支付備用。暫列金的確定在實踐中壹般有兩種方式,壹種方式是統壹按某金額數暫列計入,另壹種是以(分部分項合計+措施項目費)為基數,統壹按基某費率計入暫列金,為統壹竟爭平臺,建議采用第壹種方式。結算時,作為支付備用的暫列金,需予以扣除(包括其計取的費用)。
10、甲供材量差的結算方式
實際工程建設過程中,甲供材會出現超供或少供的情況,其單價結算按實際采購價執行,量差的基準則需要特別明確,壹般應以投標人投標標書所報的甲供材量為基準,若投標含量有明顯錯誤時可參照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消耗量定額含量為基準,但需修正原中標價,修正的差額由承包人承擔。
11、甲供材保管費的計價方式
傳統定額明確了甲供材保管費的費率為1.2%,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招標文件對甲供材保管費的處理方式有兩種:①甲供材保管費不單獨結算,投標報價時綜合考慮;②甲供材保管費在其他項目清單中單列項,在限定上限費率情況下,投標單位競爭費率及報價。需要註意的是招標文件需明確計取保管費的甲供材範圍和價款,其範圍壹般不包括大型設備。
12、總承包服務費的計價方式
傳統定額明確了分包工程配合費(也就是總承包服務費)按分包工程直接費的5%計取,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招標文件對總承包服務費的處理方式有兩種:①總承包服務費暫不計入,簽訂施工合同另行約定。②暫定專業分包工程暫估價總額,在限定上限費率情況下,投標單位競爭費率及報價。
2009年《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費率》第五條"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規定,當發包人對專業工程進行分包、自行采購供應部分材料設備(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的設備)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總承包人服務的範圍及深度,總承包人應在報價中計取總承包服務費。同時規定編制最高限價時應根據招標文件明確的總承包服務費範圍及深度,計列總承包服務費,專業工程的總承包服務費可按分包工程造價的2%-4%計取;發包人只采購供應材料、設備的可按其總價值的0.8%-1.2%計取。並且明確了投標人自主確定總承包服務費的報價,當然,其比率不能超過上述比率的上限。
13、四項保險費的計價方式
招標文件中需明確四項保險費在投標報價時的計價方式及在竣工結算時的結算方式,壹般情況下,投標報價時按不可競爭費以完整四個險項的參考費率計入,結算時據實結算。
2009年《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費率》中將原規費中的四項保險調整為"社會保障保險","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三項,其中"社會保障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即勞保統籌金)、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殘疾人就業保險、女工生育保險6項、保險,三項合稱為"七險壹金"。"七險壹金"中的養老保險按本文第14條"養老統籌費的計價方式"處理。
14、養老統籌費的計價方式
建設工程實施中,多數工程實施時,養老統籌費由建設單位在辦理報建手續時繳納,然後在竣工驗收後由承包方憑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及結算手續在統籌辦領取。也有少數工程由施工單位代繳。故招標文件中需明確養老統籌費是否在計稅後扣除。
15、工程竣工結算的有關約定
(1)合同類型的約定。工程竣工結算方式是由合同類型決定的,合同類型主要分為三種:
①固定總價;②固定單價;③可調價格。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壹般采用固定單價的合同類型。
(2)合同價款調整的約定。三種合同類型調整合同價款均應明確約定調整範圍和調整方式。針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固定單價合同類型,招標文件需明確的內容:
①工程量按實計算;
②清單綜合單價不變(因工程量差異較大而特殊約定調整綜合單價的除外);
③變更簽證工程按其約定原則確定的綜合單價;
④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可分為四種方式:第壹種方式是費用包幹不做調整,第二種方式是按結算分部分項合價同投標分部分項合價的比例調整,第三種方式是按投標措施項目費組價的各工程量變化比例調整措施項目費,按"項"以壹筆費用報價的費用項目不調整,第四種方式是按投標措施項目費組價原則按實調整工程量。
需要註意的是第四種方式容易產壹不平衡報價,建議采用第二、三種方式。
(3)風險範圍。固定總價、固定單價合同均需明確國寶價格的風險範圍,風險範圍主要涉及四個方面:
①人工、機械、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壹般情況下,市場價格的波動不作為調整合同固定總價、單價的依據,但對價格波動較大的主要材料如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瀝青、有色金屬材料等,可以設定壹定的漲跌幅度做為承包方完全承擔價格波動風險的限度,限度之外的價格波動風險應明確雙方承擔方式;
②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因承包方原因引起的造價變化風險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③政府主管部門的政策性調價文件,招標文件應明確是否按調價文件調整結算價;
④匯率變動,招標文件應明確因匯率變動是否調整結算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