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並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辦理材料
個人將醫療費用單據及相關材料按時間順序整理後,交單位(或社保所)辦理報銷。
1、收據原件;
2、住院費用結算單;
3、出院診斷證明;
4、留觀證明或死亡證明復印件;
5、藥品、檢查及治療費用明細、急診留觀需蓋有“急診章”的醫療保險處方或急診科急診處方;
6、社會保障卡、《市醫療保險手冊》;
7、醫院全額結賬證明和單位情況說明。
辦理流程
1、辦理人提交報銷單據等材料到深灰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並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後,予以報銷。
報銷比例
1、普通門診醫療費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費用報銷30%,將居民醫保門診費報銷額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醫保基金對參保居民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費報銷比例: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由報銷6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70%,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壹級醫療機構和惠民醫院住院報銷80%;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在三級、二級、壹級醫療機構比例分別為86%、89%、92%。
3、由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人按現行的大額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分擔10萬元到20萬元的住院費,超過20萬元繼續執行現行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政策。
4、參加武漢市城鎮基本醫保並享受低保待遇的殘疾人住院,不設起付標準,同時其城鎮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2%。
辦理地點
醫保地點醫院繳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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