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2、90-9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60元;
3、80-8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25元;
4、90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
5、90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
6、90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
7、90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
8、90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90周歲以上老人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
5.80-89周歲老人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負擔。
辦80周歲補貼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戶口本;
2、居民身份證;
3、填寫市級高齡補貼申請表;
5、銀行存折復印件;
6、近期壹寸照片壹張。
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符合享受高齡津貼條件的老年人自願提出申請,每月15日前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張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本人填寫《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申請審批表》;
2、社區審核:社區對老年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信息不壹致的,居住地以戶口簿為準,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社區將申請對象統壹造冊,將老年人信息錄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統,同時將匯總表、個人審批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整理成冊,每月20日前上報街道;
3、街道審核:街道對社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信息是否錄入信息系統,社區、村申請匯總後,連同申請審批材料整理成冊,於每月27日前報區民政局;
4、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對各街道上報材料進行審核,核對信息系統數據,於次月5日前簽署審批意見。
綜上所述,高齡津貼是壹項針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解決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對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社會保險的有關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