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和非定點藥店發生的醫療費用,除符合急診和轉診規定外,不能由醫療保險支付;
三、值得註意的是,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標準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使用醫療保險支付。超出部分不能由醫保支付;
四、對符合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要區分其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範圍還是個人賬戶支付範圍。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才可以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額為封頂線。
擴展數據:
報銷條件《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符合以下條件:(1)參保人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憑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做到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三)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高於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低於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報銷比例為1,門急診醫療費用:年度內(65438+10月1 ~ 65438+2月31)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2.結算比例: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內報銷50%,個人自付50%;壹年內,派遣人員門診、急診累計報銷最高限額為2萬元。3、被保險人應妥善保管在指定醫院門診的醫療單據(包括大額部分的收據、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4.三類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參保人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需要服用抗排異藥物時,由參保人就診的二、三級定點醫院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疾病的門診治療和取藥僅限於批準治療的定點醫院,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結算。5.住院治療。交了20年醫保,退休後才能享受醫保報銷。各地醫保報銷範圍不同。詳情請參考當地政策。百度百科-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