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於20世紀80年代初的美國,是通過合同為醫藥企業、醫療機構、中小型醫療器械研發企業,甚至各種政府基金提供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研發方面專業化服務的學術性或商業性科學機構。
根據工作性質,CRO大致可分為臨床前(Pre-Clinical)CRO和臨床CRO。CRO的臨床研究主要基於臨床試驗。
CRO引入中國最初僅限於臨床服務,後來擴展到藥物研發的全過程,從化學物質的篩選到藥物上市後的推廣,服務範圍廣泛,可以滿足藥物研發企業的不同需求。
CRO根據自身優勢提供壹定階段和部分的研究服務。如代理藥物註冊申請和臨床試驗審批、申報資料的翻譯和準備、試驗方案的起草和完善、研究人員和參與單位的選擇、工藝優化、制劑服務、標準操作規程(SOP)的制定、監管服務、數據收集、產品支持等。
現在壹站式服務已經成為壹種趨勢。對於制藥公司來說,從壹家CRO公司獲得多種服務的效率非常高,綜合成本也會降低,所以CRO公司越來越向提供綜合藥物研發服務的方向發展。
起源
這樣的機構大約25年前起源於美國。隨著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藥物研發管理的改善,新藥研發的過程變得更加復雜、耗時和昂貴,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新藥臨床試驗成功率降低,後續開發成本增加,投資風險加大。
2.新藥研發時間延長,上市後專利保護期縮短,藥品利潤降低。
3.緊縮公共衛生開支抑制了新藥的市場價格。
4.廉價常用藥品種增多,原研藥在市場上的利潤降低。
在日益嚴格的管理和激烈的競爭環境下,醫藥行業可以通過借用具有臨床研究經驗的合同研究機構來提高新藥臨床試驗的成功率,從而降低新藥研發成本,提高利潤。所以這類機構也是社會專業化和風險均等化的產物。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合同研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