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是全國統壹考試,合格者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壹負責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負責,考試工作委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執業藥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專學歷,並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並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2.獲得藥學或中藥學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並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1 年。獲得藥學或中藥學博士學位。取得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相應增加1年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高級職稱並在中藥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專業知識(壹)、中藥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