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中華人民***和國家境內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遵守本法。
三、國家發展現代醫藥和傳統醫藥,充分發揮現代醫藥在預防、醫療、保健中的作用。國家保護野生藥材資源,鼓勵種植中藥材。
4、國家鼓勵研究、創制新藥,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研究、開發新藥的合法權益。
5.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落實國家制定的藥品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六、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立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承擔依法實施藥品審批和藥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需的藥品檢驗工作。
擴展資料
開辦藥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藥學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資格和相應的技術工人;
2、具有與其藥品生產相適應的廠房、設施和衛生環境;
3、具有生產藥品的能力;
4、具有生產藥品的能力。
3、具有進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的機構、人員和必要的設備;
4、具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藥學技術人員資格;
2、具有與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經營場所、設備、儲存設施、衛生條件;
3、具有與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具有與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國家藥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