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OP根據貨主提供的資料刷出集裝箱貨物托運單,即排載聯。排載聯***九聯,壹聯貨主留底,二聯船代留底(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打上貨主在船代處的代碼),三四聯運費通知,五聯提箱申請(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六聯裝貨單、場站收據副本,六附繳納出口貨物港務費申請書,七聯場站收據副本、大副聯,八聯場站收據,九聯貨代留底(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3. 外勤持訂艙確認及排載聯到相應的船代處排載。船代在5、6、7、8聯上加蓋排載單證章並收取第二聯。船代提交2聯給船東,船東將根據2聯資料預備倉單。
4. 排載聯的5聯、6附聯交給拖車公司辦理拖裝、場裝。拖車公司憑5聯及訂艙確認到船代處取得設備交接單(EIR)。(拖車公司與船代之間壹般訂有運輸合同,規定雙方的責任義務)設備交接單***六聯,三聯進場三聯出場。拖車憑出場聯提空櫃。依據拖櫃交接單到貨主制定地點裝貨。拖車再憑裝箱單和進場聯進海關監管區,即我們平常說的碼頭。貨櫃進場後,外勤憑6聯加蓋進場章。場裝原理相同,貨主自行將貨物運至堆場,拖車公司填寫場裝計劃而不是裝箱單。貨櫃進場後外勤取得櫃號、封鉛,加註在6、7、8聯上,到碼頭營業大廳或客服中心加蓋進場章。
5. 外勤憑6至9聯到船代處申報,船代收取9聯並在6、7、8聯上加蓋申報專用章;若有開航前更改,須有原來的6至9聯、新的正確的2、6、7、8、9聯、正確的裝箱單及開航前更改(加蓋貨代章),憑此申報;
6. 申報完成後可報關,憑商業發票(加蓋貨主公章)、裝箱清單(加蓋貨主公章)、代理報關委托書(加蓋貨主公章)、出口收匯核銷單、合同及6至8聯交給相應的報關行報關、配載。28類法檢的商品還需有通關單。報關行預錄入之後海關查驗、放行,在6聯上加蓋放行章交給碼頭。碼頭在8聯上蓋章退給報關行,同時根據6、7聯配載,7聯交給大副作為配載依據。外勤再到報關行處取回8聯。
7. 船開航後,外勤出具保函向船東或船代預借購付匯聯,憑此到銀行轉帳開出繳納美金費用的水單。此外還要繳納各類人民幣費用(單證費,THC等),開出相應發票。憑借水單,外勤到船代或船東處開出業務聯,連同人民幣費用的發票、8聯到船代或船東處簽單。提單內容往往不同8聯,需要貨主和貨代分別提供提單更改保函,並有OK單才能順利簽單。
8. 另有電放及SEAWAY方式,需要附上相應的保函,電放還需多交納壹筆電放費。SEAWAY風險較大,目的港客戶只需要憑有效證明九可以提貨,壹般較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