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的主要內容有:
壹是醫保目錄有了新變化,此次調整主要涉及癌癥、丙肝、乙肝、高血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
二是地方藥品監管權限有了新變化。明確規範地方用藥,各地不得自行定制醫保目錄或通過變通辦法增加醫保目錄內藥品,也不得調整醫保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範圍。
醫保報銷比例及範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規定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派遣人員門、急診壹年內累計報銷最高限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應妥善保管在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的門診醫療收據(含收據、處方底),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種門診醫療: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療化療、腎透析、腎移植服用抗排異藥物需在門診醫療的,由參保人員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上述三種特殊病種的門診就醫、取藥僅限於經批準的定點醫院,不得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屬門診特殊病種範圍的,參照住院結算。
5.住院醫療:醫保繳費滿20年,退休後才能享受醫保報銷。
以上就是關於2022年醫保報銷新規,調整醫保提高大家醫療保障的相關內容,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大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條 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壹)企業及其職工;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組織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三)軍隊所屬單位及其無軍籍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