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統籌鄉鎮、村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65%和75%;
(2)壹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設免賠額;
(3)二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
(4)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
(5)省級三級醫療機構補助比例提高到55%;
(6)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8種重特大疾病定額的70%,肺癌等12種重特大疾病定額力爭達到70%。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報銷比例:
(1)村衛生室、衛生所報銷比例為60%;
(2)鎮衛生院報銷比例為40%;
(3)二級醫院腦卒中比例為30%;
(4)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20%;
(5)鄉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限額為5000元/年。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報銷比例:
(1)新腦電圖、X線透視、攝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輔助檢查項目報銷200元;
(2)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手術費用按國家標準報銷,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3)60歲以上老人的住院費、護理費每天可報銷10元,限額200元;
(4)各級醫院報銷比例為:鄉鎮衛生院60%,二級醫院40%,三級醫院30%。
東營市農村基本社會保險遵循個人儲蓄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年滿35周歲且具有本市戶籍的東營農村居民,可參加農村社會基本養老;參保人年滿60周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市勞動保障部門主管全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市農村養老保險管理處具體負責全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標準分為幾個檔次,由參保人根據家庭情況自由選擇。年滿6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應當壹次性繳納滿10年的養老保險費。個人養老保險費每年6月65438+10月31前由村(居)繳納;市、縣、區政府當年補貼11.3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