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統壹采購
零售企業經理或專門的商品采購部門全權負責商品采購,各商品部門只負責填寫訂單和銷售。
集中統壹采購有很多優勢:
(1)節約成本,由幾個人負責全店采購。(2)統壹使用資金,節約資金。
(3)防止購買渠道過於分散,可以獲得批量購買的折扣優勢。
(4)有利於商品部門集中精力,搞好商品銷售服務。
當然,集中統壹采購也有壹些缺點,如購銷脫節,商品缺貨,內部調撥程序增加,商品內部流通不利等。因此,有必要加強商品采購的計劃性。
集中統壹采購方式適用於中小型零售企業,不適用於大型企業。
(2)分散獨立購買
這樣,各商品部門直接負責商品的采購,零售企業只控制總體平衡,根據各商品部門的銷售情況調整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分散獨立采購方式的優勢:
(1)各商品部門了解本部門的銷售動態和消費者的喜好,有利於及時組織和配送合適的商品,節省時間。
(2)有利於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營效果。
(3)充分發揮各商品部門和銷售人員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
當然,這種采購商品的方式也有缺陷和不足,如:
①采購業務分散,不利於統壹管理。
②需要更多的投入、運輸和財力,增加了成本。(3)增加了銷售人員的購買負擔,不利於提高服務質量。
分散獨立采購模式更適合就近采購的大型零售企業。
(3)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
這種方法壹般適用於大型零售企業。其特點是就近采購時,貨物部分批量采購,異地采購時,貨物由企業集中統壹采購。這種綜合辦法有利於零售企業集中統壹使用資金和組織采購人員,並能充分發揮各商品部門的積極性。如果在采購中加強計劃性和凝聚力,可以起到以上兩種進貨方式難以發揮的作用。
(4)委托購買
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中小型零售企業。由於這類企業規模比較小,購買的商品種類多但批量小,而且手續復雜,沒有專人負責進貨,就委托中間商代購,並付給對方壹定的代理費。委托采購商品時,要嚴格檢查采購商品的質量、規格、品種,對不符合采購標準的商品堅決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