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於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第壹百壹十五條對於無證銷售藥品做了明確規定: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
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簡言之,無證經營藥品最低處罰150萬元!
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任何藥物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應!
很多時候違法違規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妳以為自己賣的不是藥品,但其實人家就是藥啊!
壹些小超市、小賣部銷售風油精、補腦汁、黃芪生脈飲等的行為就是屬於無證經營藥品行為,各位經營者壹定要仔細自查這些東西都屬於藥品。
區分保健食品與藥品:
1、看標識
保健食品有“藍帽子”:正規的保健食品會在產品的外包裝盒上標出天藍色的,形如“藍帽子”的保健食品專用標誌。
藥品根據它們的安全性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其中非處方藥有OTC標誌。因此,外包裝有OTC標誌的則為藥品,而非保健食品。當然,不是所有的藥品都有OTC 標誌,但有這個標誌的壹定是藥品哦!
2、看批準文號
藥品有“國藥準字”: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生產藥品“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批準文號”。註意查看批準文號,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的即為藥品!格式通常為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
保健食品同樣會標註出該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壹般為“國食健字”“國食健註”“食健備”,或“衛食健字”“衛進食健字”“衛食健進字”。
溫馨提示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
1、銷售藥品需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2、購買藥品請到正規藥店、醫院購買。
3、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
最後再次強調買藥還是去正規的有資質的藥店吧。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以上內容參考:鳳凰網-風油精、創可貼、藿香正氣水別去這裏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