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汀
1.2 英文名稱Pioglitazone
1.3 艾汀的別名卡司平;安可妥;畢康;艾可拓;吡格列酮;Actos;Actins
1.4 分類內分泌系統藥物 > 糖尿病及胰島疾病用藥物
1.5 劑型15mg/片;30mg/片。室溫密閉幹燥保存,避免受潮。
1.6 艾汀的藥理作用
艾汀為噻唑烷二酮類口服抗糖尿病藥物,為高選擇性過氧化物酶增殖體激活受體γ(PPARγ)的激動劑,屬胰島素增敏劑。作用機制與胰島素的存在有關,可減少外周組織和肝臟的胰島素抵抗,增加依賴胰島素的葡萄糖的處理,並減少肝糖的輸出。與磺酰脲類不同,艾汀不是胰島素促分泌藥,艾汀是通過提高外周和肝臟的胰島素敏感性來控制血糖水平。艾汀能明顯增加外周組織對葡萄糖的攝取,同時使血漿胰島胰島素水平下降,不增加體重,有利於血膽固醇和三酰甘油趨於正常。
1.7 艾汀的藥代動力學每天壹次給藥,血藥濃度在24h內保持較高水平,7天內達穩態。空腹服用,2h達到峰濃度,食物輕微延遲達峰時間至3~4h,但不改變吸收度,在體內與血清蛋白結合率為99%。通過羥基化和氧化作用代謝,代謝產物主要為羥基化合物及酮基化合物,部分轉化為葡萄糖醛酸或硫酸結合物。通過肝腸循環,大部分以原形或代謝物形式經膽汁及糞便排出。艾汀及其活性代謝產物的平均血清半衰期為16~24h。
1.8 艾汀的適應證用於2型糖尿病(或非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NIDDM)。
1.9 艾汀的禁忌證1.對艾汀或制劑成分過敏者禁用。
2.哺乳期婦女不應使用艾汀。
3.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癥酸中酮癥酸中毒者禁用。
4.不能用於活動性肝病患者或丙氨酸氨基轉移酶超過正常值上限2倍的肝病患者。
5.心功能Ⅲ級或Ⅳ級的患者不宜使用。
6.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艾汀不宜用於18歲以下患者。
1.10 註意事項1.艾汀和胰島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藥合用時,有發生低血糖癥的風險,有必要降低合用藥物的劑量。
2.絕經前停止排卵的胰島素抵抗患者,用噻唑烷二酮類包括艾汀治療,可導致重新排卵,這些患者有懷孕的風險。
3.除膀胱外未發現其他器官有藥物誘導型腫瘤。
4.妊娠期婦女只有當對胎兒潛在的好處超過潛在風險時才能使用艾汀。
1.11 艾汀的不良反應1.血液 可出現貧血,在臨床實驗中,血紅蛋白平均降低2%~4%(在開始治療的4~12周更明顯)。單用艾汀時,貧血發生率為1%;聯用二甲雙胍時,貧血發生率為1.2%。導致貧血的原因可能是由於血容量增加。
2.心血管系統 可導致血容量增加,進而可因心臟前負荷增加而致心臟肥大。單用艾汀時,輕至中度水腫發生率為4.8%;聯用胰島素時,水腫的發生率(15.3%)高於聯用磺脲類抗糖尿病藥或二甲雙胍。
3.神經精神系統 有資料顯示,單用艾汀時頭痛發生率為9.1%。此外,壹個小規模對照實驗研究發現,9%的患者出現了感覺異常。
4.代謝/內分泌系統 艾汀聯用磺脲類抗糖尿病藥治療時,低血糖的發生率為2%;當胰島素分別聯用艾汀15mg和30mg治療時,低血糖的發生率分別為8%、15%。
5.胃腸道 偶見腹部不適。
6.肝臟 尚無肝功能衰竭的報道。
7.眼 有個案報道,壹例患者在治療中(壹日30mg)出現視網膜病變惡化,但與艾汀的關系尚不明確。
8.呼吸系統 在臨床試驗中發現,使用艾汀治療後可出現上呼吸道感染(13.2%)、鼻竇炎(6.3%)和咽炎(5.1%)。
9.皮膚 有個案報道,壹例女性患者在治療(壹日30mg)的第7日出現血管性水腫,停用艾汀並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後,患者的癥狀迅速緩解,以後未再復發。
10.肌肉骨骼系統 臨床試驗報道,艾汀致肌痛的發生率為5.4%,實驗室檢查發現有7位患者的肌酸磷酸激酶高出正常值上限10倍,其中2位患者因此停止治療,另5位患者堅持治療後未發生臨床後遺癥。
1.12 艾汀的用法用量起始劑量為每日15mg或30mg,最大劑量為45mg,在早餐前服用,如漏服1次,第2天不可用雙倍劑量。
1.13 藥物相互作用1.與葡萄甘露聚糖合用時,可增強降血糖作用。
2.與苦瓜合用時,由於肝和外周組織的血糖利用度和胰島素活性提高,發生低血糖的風險增加。
3.與案樹屬植物、葫蘆巴、人參合用時,可能導致低血糖。
4.由於胍膠可延緩胃排空,故與艾汀合用時,導致低血糖的風險增加。
5.與車前草、聖·約翰草合用時,發生低血糖的風險增加。
6.與闊葉灌木叢類、聚合草、石蠶屬植物、金不換(主要成分為左旋延胡索乙素)、卡乏椒素、薄荷、黃芩屬植物、纈草合用時,可導致血清氨基轉移酶水平升高。
7.在健康受試者中研究顯示,艾汀不改變地高辛、華法林、格列吡嗪的穩態藥動學指標。對單劑二甲雙胍的藥動學指標也沒有影響。
8.艾汀與含乙炔雌二醇、炔諾酮的口服避孕藥合用時,可使後者的血漿濃度降低約30%,這可能會使避孕作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