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優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條措施”
精簡版梳理
5個“調整”
1.密切接觸者
“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2.高風險區外溢人員
“7天集中隔離”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3.入境人員
“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4.風險區
將風險區由“高、中、低”三類調整為“高、低”兩類,最大限度減少管控人員。高風險區連續5天未發現新增感染者,降為低風險區。5.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
“7天集中隔離或7天居家隔離”調整為“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碼管理,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場所、不乘坐公***交通工具。1個“不再”
及時準確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1個“取消”
取消入境航班熔斷機制
登機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調整為登機前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7個“不得”
高風險區壹般以單元、樓棟為單位劃定,不得隨意擴大。
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嚴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確定的範圍對風險崗位、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壹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入境人員在第壹入境點完成隔離後,目的地不得重復隔離。 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癥搶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診,保障居民治療、用藥等需求。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教育部門防控措施,堅決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不得加碼管控。 發生疫情期間,要全力保障物流通暢,不得擅自要求事關產業鏈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點企業停工停產,落實好“白名單”制度。 目的地要增強大局意識,不得拒絕接受滯留人員返回,並按照要求落實好返回人員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碼管控。8個“加強”
加強醫療資源建設。
制定加快推進疫苗接種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強免疫接種覆蓋率,特別是老年人群加強免疫接種覆蓋率。加強急救藥品和醫療設備的儲備。
加大“壹刀切”、層層加碼問題整治力度。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行業系統的督促指導,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實起到震懾作用。加強封控隔離人員服務保障。
完善校地協同機制,聯防聯控加強校園疫情應急處置保障,優先安排校園轉運隔離、核酸檢測、流調溯源、環境消毒、生活物資保障等工作,提升學校疫情應急處置能力,支持學校以快制快處置疫情。加強對關鍵崗位、關鍵工序員工的生活、防疫和輪崗備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嚴格社會面人員出入管理。
發生較多人員滯留的地方,要專門制定疏解方案,出發地與目的地加強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穩妥安排,交通運輸、民航、國鐵等單位要積極給予交通運力保障。1個“嚴禁”
地方黨委和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嚴格執行國家統壹的防控政策,嚴禁隨意封校停課、停工停產、未經批準阻斷交通、隨意采取“靜默”管理、隨意封控、長時間不解封、隨意停診等各類層層加碼行為,加大通報、公開曝光力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此外,《通知》提出,加強對優化調整政策的解讀,強調繼續堅持我國疫情防控總策略總方針,引導全社會充分認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堅持動態清零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進壹步優化防控措施是為了防控更加科學精準,決不能造成放松疫情防控,甚至放開、“躺平”的誤讀。引導客觀認識我國防控政策措施的優化調整是基於病毒變異的特點,既是科學的更是必要的,爭取廣大群眾和基層壹線工作人員的理解和支持,築牢群防群控基礎。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群眾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