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值守應急、督查、檔案、機要、信訪、提案、保密、印鑒、會務、接待、大事記等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本系統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培訓教育工作;承擔全省工程技術、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綜合處
負責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問題的調研,組織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思路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經濟政策,綜合協調有關政策的落實;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重要文件、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審核工作;承擔本系統經濟管理人員的有關培訓工作。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規範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對經濟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不含省國資委管理的部分);指導本系統普法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經濟運行局(應急辦公室)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的有關政策措施建議;研究提出經濟運行年度調控目標;負責經濟運行中生產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及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生產組織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產業政策處(軍民結合推進處)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 組織擬定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擬定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等行業準入管理事項;組織傳統工藝保護工作;按規定,負責電石、鐵合金行業淘汰落後、能力置換相關工作。聯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投資與規劃處(原材料工業處)
組織制定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對口部門和省級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省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含煤炭類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並組織實施;負責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確認工作;審查有關發行債券的資金投向並進行監督;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招投標有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咨詢工作。承擔全省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鋼鐵、水泥行業淘汰落後、能力置換相關工作;研究全省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經濟技術合作處(消費品工業處)
負責全省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工業園區、信息產業園區的宏觀指導、規劃發展、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全省工業信息產業企業開展境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制定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政策;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承擔全省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技術創新處(裝備工業處)
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業提出全省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制定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技術創新、產業技術進步、新技術擴散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企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及國際技術交流;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省級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負責新產品投產、新技術鑒定管理工作;編制下達企業技術創新、產業技術進步的研究開發項目計劃;組織重大技術裝備和產業關鍵***性技術的開發;提出省級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安排意見;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全省裝備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振興全省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定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托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節約能源處
負責全省節能降耗工作,擬定年度工作安排並推動實施;負責全省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監察工作;具體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工作;擬定全省節能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節能專項資金的投向,編制下達節能年度工作計劃和項目的實施;組織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產品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節能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節能國際交流與合作。
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處
擬定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環保產業發展和發展工業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的投向,編制並下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年度計劃和項目的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工業循環經濟、廢舊物資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組織全省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企業(含電廠)認定工作;負責新型墻體材料的革新工作。
電力處
擬定電力工業行業相關經濟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和電力運行協調工作;按規定,負責電力行業淘汰落後、能力置換相關工作;參與制定行業規劃、小水電發展和流域開發規劃;培育和管理電力市場,調控電力資源;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和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全省電力行業體制改革;參與電價整頓、調整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的劃分、變更、審批和《供電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電力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管理承裝修(試)單位及全省進網作業電工的資格審查,以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和《電工進網作業證》的頒發管理工作;指導電力行業協會工作。
交通物流處
負責經濟運行中的多種交通運輸方式綜合協調;監測分析全省公路、鐵路、民航及郵政、電信生產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鐵路、公路、航空聯合運輸及集裝箱運輸工作,加強綜合運輸協調;組織路企協作,協調重點企業、重要物資運輸工作;負責全省無人看守道口的監護管理和改造工作;監測分析全省現代物流業運行情況,促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
能源處
參與編制能源基地建設規劃;統籌協調全省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性事件狀態下的緊急調度和綜合協調;參與全省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擬定焦化產業政策、行業規劃;負責焦炭生產、經營資格審查,負責焦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依法整頓焦炭經營秩序;負責全省焦化行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工作;按規定,負責焦化行業淘汰落後、能力置換相關工作。
省口岸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全省口岸發展規劃。負責本省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理及報批工作,檢查、督促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等工作;承擔口岸檢查檢驗、服務保障等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推動全省電子口岸建設。
電子信息處(軟件服務業處)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與軟件服務業領域的行業規劃;承擔全省電子信息產品制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全省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指導軟件業發展;開展軟件產品登記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件公***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信息化推進處(信息安全協調處、省信息化領導組辦公室、網絡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辦公室)
推進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開展信息化培訓,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協調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辦省信息化領導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行政財務處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負責各項資金使用的管理;負責對內部行政事業單位的審計和配合對專項資金項目進行調查或審計;負責本系統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管理;負責機關行政經費、國有資產、房產管理、基本建設和物資設備的管理;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醫療保險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