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款: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對應已售商品)
借:庫存商品
已發出商品但不符合商品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處理: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借:庫存商品(按成本計算)
發生納稅義務時:
發生納稅義務時:
借:庫存商品(按成本計算)
發生納稅義務時:
借:庫存商品(按成本計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售價×適用稅率)
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
借:應收賬款等:應收賬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
借款: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又稱 "記賬公式"。簡稱 "分錄"。它是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在每壹筆經濟業務的正反兩面列出相應的賬戶及其金額記錄。在登記賬目之前,通過憑證編制會計分錄,可以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目記錄的正確性,便於事後檢查。每條會計分錄主要由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組成。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又稱 "單壹分錄"。它是指與會計分錄相對應的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復合分錄又稱 "多分錄"。指壹個賬戶借方和多個賬戶貸方,或壹個賬戶貸方和多個賬戶借方對應的會計分錄。三要素 1. 分錄方向(借方或貸方)。2. 賬戶名稱(會計科目)。3. 金額。類型: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簡單分錄是指會計分錄只涉及兩個賬戶,即借貸會計分錄;復合分錄是指會計分錄涉及兩個以上(不含兩個)賬戶。
會計分錄在實際工作中,是通過填制憑證來實現的,它是保證會計記錄正確可靠的重要環節。會計核算時,不論發生何種經濟業務,都需要在登記賬目之前,根據記賬規則,通過填制憑證來確定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以便正確記賬和事後檢查。會計分錄有兩種: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不同於記賬憑證:記賬憑證要求要素齊全,並有嚴格的審核和編制程序,而會計分錄只表明記賬憑證應借、應貸的科目和金額,是記賬憑證的最簡化形式。會計分錄通常只是為了說明在賬簿中出現的方便,在會計實務中很少出現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