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職工壹年內最高報銷額度為1800元。
2、退休人員壹年最高可報銷2300元。
鄭州市職工醫保門診報銷額度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醫療保障水平:門診報銷額度的提高,意味著參保職工可以享受更多的醫療保障,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2、優化醫療資源配置:通過設定門診報銷額度,可以引導參保職工合理利用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
3、促進健康管理:門診報銷額度的設定可以促使參保職工更加關註自身健康,加強預防保健,降低患病風險,促進健康管理。
4、減輕家庭和社會負擔:門診報銷額度的提高可以減輕家庭和社會的醫療負擔,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5.完善醫療保障制度:門診報銷額度的確定是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措施之壹,有利於提高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面和保障水平,促進醫療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鄭州市職工醫保門診報銷額度的意義在於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優化醫療資源配置,促進健康管理,減輕家庭和社會負擔,完善醫療保障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等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