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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德械師的裝備有哪些

1928年,國民政府決定以德國體制來建立新的軍隊。隨著德國裝備與德式訓練的應用。與軍火相關的重工業集團、生產設備制造廠、原料供貨商,紛紛開始與中國密切交往。1934年,大量的德制裝備運到中國,主要有24門150毫米野戰重炮(即德軍FH-18型),20門37毫米戰防炮(即德軍Pak35/36型)數千支毛瑟二四型步槍,數千支捷克造ZB26輕機槍及瑞士厄利孔(Ore-linkon)公司的20毫米機關炮,此外還有西門子的通信器材、蔡司望遠鏡、德制輕戰車、架橋器材、防空探照燈等各種裝備。

1936年和1937年,德國分別運交2300萬和8200萬馬克軍火給中國,其中有150毫米要塞大炮(用於長江江防)、高射炮、步槍、機槍、迫擊炮、重機槍、各式彈藥、鋼盔,以及魚雷、快艇、通信器材,還有制鋼、煉焦、化工等兵工生產設備。在不到10年的時問裏,國民政府在長江流域已初步整建起國防工業與新式陸軍。為日後的抗戰奠定了壹個堅實的葺事基礎。同時,陸軍步兵的基本單兵裝雀也依照當時德國軍事力量的標準進行駐裝備。

步兵制式野戰裝備配德制或仿德制1924年式7.92毫米步槍、德制M35鋼盔、皮質背包、軍毯、雨布、鐵制創盒、水壺、幹糧袋、刺刀、兩組三聯裝的皮質槍彈盒。這套裝具主要參考日軍軍制及後來德國軍制設計,但許多單兵裝具的設計卻是與當時德軍的樣式相同。例如幹糧袋、刺刀等。這些裝具只在閱兵儀式和正式的野戰訓練中才有機會亮相。戰時卻很少配發,算是擺設吧。

步兵在戰場上使用的戰鬥裝具較為簡陋,如大家較為熟知的單兵用彈袋,是帆布制的長形彈袋,攜帶方式至少有兩種:壹種是壹長條由肩上斜繞壹周至腰間再繞壹圈,最後以布帶打結系在腰間。這壹種彈袋可插近20個彈包,每個彈包可容納壹個彈夾(5發槍彈),這種方式最為普遍,從諸多現存照片考證得知,“德式”部隊即采用這種。另壹種為較短的兩條,或在胸前交叉,有如“X”形,或由兩肩掛下,如同倒“U”字形。還有肩上壹條,腰上壹條的用法。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單兵手持手榴彈束

每名士兵除步槍外還攜帶兩枚M24型手榴彈,放在壹個帆布袋內。掛於左右胸前,由細布條連接掛於脖子上,綁在士兵的背後加以固定。通過歷史資料來看,手榴彈袋也有五聯裝,甚至還有八聯裝的,或掛於胸前,或斜背於腰聞。由於當時缺乏反坦克武器,士兵甚至對坦克壹無所知。因此只能采用身綁手榴彈沖向日軍坦克這種極其慘烈的方式了。

步槍除德制1924年式標準型毛瑟步槍外,其它中央軍使用的步槍五花八門,最多的是“漢陽造”和毛瑟1904/1907年式的衍生型,包括四年式(元年式為6.8毫米,四年式改為7.92毫米)及東三省兵工廠生產的十三年式。由於中國與日軍壹樣,把拼刺刀作為壹種常用的戰術,因此刺刀長度都在500毫米以上。尤其是中正式由於槍短,刺刀長達575毫米,但上刺刀後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許多人引以為憾。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單兵手持上刺刀的中正式步槍,後背大刀片。

德制師配備的槍彈主要有尖頭彈、圓頭彈和重尖彈三種,另外還有特種槍彈,例如反裝甲的鋼心彈等。尖頭彈供中正式系列步槍和捷克ZB26式輕機槍使用,圓頭彈供“漢陽造”使用。雖然四年式是7.92毫米口徑,但有壹部分使用圓頭彈。重尖彈則專供二四式或三十年式重機槍使用。

德制M35鋼盔原是供新建立的德國空軍用,在接受中國約22萬頂的訂單後,德國陸軍總參謀部立即指示優先供給中國。據目前已知的記載,到1936年***進口了315000頂M35鋼盔,1937年開始裝備,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國民政府嫡系部隊都基本配發了M35。抗戰初期的山西忻口戰役中,前來增援的中央軍第85師(師長陳鐵)就因為佩戴M35鋼盔,而被日軍判定為主力部隊,遭到猛烈打擊。

德制師的軍服主要是棉質的。不過據88師的萬方澄回憶,當時冬天也有呢軍服、呢大衣,春秋有駝絨夾衣,夏天為卡其短袖衫和短褲。事實上,軍官確有呢質的軍服,尤其是所謂“甲種呢”的黃綠色軍常服。

軍用水壺為橢圓形,主要由水壺、水壺套及背帶三部分組成,非常具有中國特色(日式是平底的)。水壺套由橄欖綠色的帆布或呢制布料制成,到抗戰困難時期,通常只是壹層棉布。中式水壺壹直使用肩背帶,與後期將德式水壺掛在腰帶上不同。

幹糧袋(雜物袋)的形狀與德式略有不同,攜行方式則與早期德式的相同,也是用背帶跨肩,後來才改系在腰帶上。

中國仿德國1930式防毒面具外形與西班牙的類似,非德軍之圓筒裝具。鞏縣兵工廠在1934年(民國23年)向德國采購設備,準備自制防毒面具。1936年時日產量已達250副,型號定為二四式防毒面具。生產防毒面具的兵工廠還有金陵兵工廠、廣東面具廠(廣東面具廠後改名為42兵工廠所生產的型號,非按年號而定)等,型號有二三式、二四式、二七式及四二式。國民政府部隊所使用的防毒面具圓筒裝可能來自於法國在二次大戰之前制作過的防毒面具圓筒裝,其特征是增強紋是橫的,不像德軍二次大戰中所用的直紋。國民革命軍由於數量眾多,且物資缺乏,所以防毒面具沒有全部裝備,只是配發給國民革命軍嫡系部隊和壹些特殊兵種,如防空兵,炮兵等部隊。由於侵華日軍不履行日內瓦公約,大肆使用毒氣,加之國軍防毒面具的裝備不足,就給廣大中國抗戰官兵帶來了慘重的傷亡。

圖解國軍中央軍毛瑟手槍槍手,為防止手槍套晃動,槍手在著裝時壹般先背負槍套,再掛上彈包組。

中國是使用德國毛瑟手槍最多,並將其發揮到了極致的國家,它被親切地稱為“盒子炮”、“駁殼槍”、“匣槍”、“快慢機”等。另外毛瑟手槍還有壹個鮮為人知的名稱-“自來得”,事實上這是它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它的正式名稱是毛瑟軍用手槍(Mauser Military Pistol)。毛瑟廠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專利, 隔年正式生產。由於其槍套是壹個木盒,因此在中國也有稱為匣槍的。有全自動功能的,又稱快慢機,毛瑟廠則稱之為速射型(Schnellfeuer),在1931年5月量產。另壹個較少人知道的名稱是自來得手槍,許多人以為只有速射型稱為自來得,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自來得壹直是這壹類手槍在中國比較正式的通稱。

在北洋政府陸軍部檔案中,有壹份文件是1912年9月,陸軍部與德商禮和洋行(Carlowitz&Co.)簽約,購買:“七密裏六三自來得毛瑟手槍二百桿,連有木匣手把,每桿連子彈五百粒,價計足銀五十八兩。***計足銀壹萬壹千六百兩。在天津碼頭交貨。關稅在外。”這是自來得手槍壹詞,在1911年(民國元年)即已使用的明證,可能是最早引進的文件實例,而速射型要在將近二十年之後才出現。在美國,因為握把的形狀,壹般稱之為掃把柄(Broom handle),也有由中文翻譯而稱之為盒子炮(Box Cannon)的。許多人稱速射型為712型,並說這是毛瑟廠的型號,事實上這是德國GECO(Gustavo Glenshaw)公司的目錄號碼,與毛瑟無關。許多人也稱盒子炮為C96(Construction 96即96型),這是在歐洲常用的壹個名稱,原先專指的是短管的盒子炮,與Bolo壹樣,即有人所稱之為的警用型。所謂的Bolo,來自俄國的布什維克(Bolsheviks,俄國***產黨的前身)黨人,因為3.9寸的盒子炮當時為其大量使用之故。

中國的盒子炮來源有四種:

壹、中國各兵工廠以機械輔助生產的:這壹類的盒子炮材質及加工品質較好,雖然仍擺脫不了手工裝配,零件不能互換等毛病,但整體而言,幾乎可以與舶來品相比。已知的生產廠至少有:漢陽兵工廠、鞏縣兵工廠、大沽造船所、山西軍人工藝實習廠、重慶武器修理所、衡陽軍械局等。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手持駁殼槍的士兵冬裝

二、修械所、廠、隊生產:這壹類盒子炮為隨軍修械隊,在修槍之余,也制造壹些軍械。如宋哲元的西北修械所、湘西荼陵修械所、八路軍梁溝四所等。這壹類的材質及品質差距極大,有的修械所設備好,材料供應好,則產品較佳。象八路軍那樣在敵後的修械所,因為鋼材來源斷絕,多半是用鐵道鋼加工而成。

三、私人遊動修槍、造槍商販:這是壹個特殊的行業,有如走方郎中。史料中說到河北、河南、四川都很多。由壹人到數人不等,為地方豪強大戶、小股軍隊、土匪修造槍支,按客戶的意思,在壹個地方住上十天半月,以手工打造。其品質依人而異,壹般都烙印有原廠的壹切印記,惟妙惟肖。當然,也有的印得不知所雲,可能是沒有原槍做樣子,只是師傅教下來,以訛傳訛。這類槍很多中看不中用,打幾發是可以,打多了就會出問題。有許多的表面處理非常粗糙,壹看就曉得是手工打造。

四、舶來品:主要來源是德國和西班牙,經由上海、天津等地的洋行進口。有壹份文件是1924年9月10日,陸軍部與天津德商世昌洋行簽約,購買:“德國新式口徑七六三密理米突、槍筒九六密理米突、表尺壹千米突之毛瑟手槍壹千七百桿,連同空木柄及每桿子彈五百顆、甲(註:假)子彈壹個、彈簧壹個、弓簧壹個、螺絲板壹個、每桿凈收價洋七十整,***計價洋壹十壹萬九千元整。”本文件中的盒子炮,槍管核算起來只有3.77寸,相當特殊。1934年3月12日,中信局副經理李耀煌向蔣介石報告:“奉委員長電,渝,訂買廿響駁殼手槍五千枝,經尊查得德制老牌毛瑟壹種,西班牙仿裝兩種(註:Astra Super Azul,另外還有Royal),價格以西班牙之恩斯達牌低過德槍壹元七角國幣。德槍結構雖屬較為堅固,惟槍桿稍短,以致射程亦少二百米突。如訂貨時要德槍加長槍桿如西班牙式,則射程當為壹致。又,委員長曾電喻查捷克手槍,經尊查得捷克各廠無此種駁殼出售,合並陳明。”1936年國民政府財政部,開支列表中,有“購廿響駁殼手槍二萬枝附子彈二千萬發”壹項,***280萬法幣。又如蔣介石致中國駐德商務參贊譚伯羽電報:“武昌,1938年3月1日:柏林。中國大使館譚伯羽先生:密。請即商訂德國八壹迫擊炮300門,每門配炮彈3,000發,如有現貨更好。又購廿響駁殼手槍2萬枝,每枝配彈2,000發,如無現貨,則購買其他式手槍亦可。總愈快愈好,其價請速詳報。中正。”許多經商業渠道進口的德國盒子炮,在彈倉的左側,印有中文的[德國制]三字。有的人以為盒子炮就是10發,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6發、10發、20發都有,前兩者用的是固定彈匣, 後者多為插入式。20發固定彈匣也有,但是極為罕見。

由以上的文件看來,抗戰前到抗戰初,中國買的都指定是要20發,買來當然是配到了中央軍去了。所以,說中央軍主要配發10響毛瑟手槍,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德械師中的士官大多配用毛瑟“二十響”全自動手槍。他們攜帶著造型簡單的專用皮制槍套,只有半截,上下為開放式,毛瑟槍的木殼槍套直接插入其中。同時還配有毛瑟槍專用皮質彈匣包。正面有可裝20發彈匣的彈包12個,用皮帶扣系在後腰,“Y”字形肩帶分3點支撐彈包組。國軍毛瑟槍手在著裝時,先將槍套以左肩右肋或右肩左肋的方式背負,再將彈包組穿上,如此手槍套即被固定於彈包組之下,而不會晃動。

圖解國軍中央軍沖鋒槍槍手

沖鋒槍(當時中國叫手提機關槍)是壹種經濟實用的單人近戰武器,特別是輕型或微型沖鋒槍由於火力猛烈、使用靈活,很適合於沖鋒或反沖鋒,以及叢林、戰壕、城市巷戰等短兵相接的戰鬥。因此,目前沖鋒槍作為槍族中的重要成員之壹,對於步兵、傘兵、偵察兵、邊防部隊及警衛部隊等來說,仍然是壹種不可缺少的個人自衛和戰鬥武器。早在1915年,為了適應第壹次世界大戰中陣地戰的需要,意大利人B?A?列維裏設計了壹種發射9mm手槍彈的雙管連發槍,從而奠定了現代沖鋒槍的基礎。1918年,德國人H?斯邁塞爾設計的第壹支適於單兵使用的伯格曼MP18式9mm沖鋒槍問世,同年,其改進型MP18I式沖鋒槍正式裝備德國陸軍使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是沖鋒槍初步發展時期。在這壹時期,許多國家對沖鋒槍的戰術作用認識不足,因而產品型號不多。有代表性的沖鋒槍包括意大利的維拉? 佩羅薩和伯萊塔M1938A式,德國的伯格曼MP18I式和MP38式,西班牙的MX1935式和T?N?35系列,瑞士的MKIO,美國的湯普森M1928A1式及蘇聯的1934/38式。這些沖鋒槍因其結構復雜、成本較高,體積、質量較大,安全性、可靠性差,使生產的數量和使用範圍受到了限制。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軍隊也曾從德國大量引進施梅瑟(Bergman) MP18沖鋒槍(中國人曾稱其為“花機關槍”其實就是德國的施梅瑟MP18沖鋒槍的外銷版),其槍長832mm,重4.1千克,彈夾內可容9mm子彈32發,初速為395米/秒,射速為500發/分鐘,射程約70米左右,因為 MP18型沖鋒槍的性能並不算出色,所以才未能成為我軍士兵的標準裝備,只是配發給班長以上的士官們作為戰場上的制式武器,或提供給國軍突擊隊作為攻堅武器。

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軍隊曾從德國大量引進9毫米伯格曼MP18沖鋒槍(中國人曾稱其外銷版為“花機關),全槍長832毫米,重4.1千克,彈匣容彈量32發,初速395米/秒,射程約70米左右。因結構復雜,成本較高,體積、重量較大,可靠性差.所以未能成為士兵的標準裝備。只是配發給班長以上的士官,為戰場上的制式武器,並配有為MP18專用的皮制六匣彈匣組.攜行方式與毛瑟槍手壹致。

國民革命軍的機關槍手壹般為班長左右的士官,他們配備壹挺9mm伯格曼MP18沖鋒槍,和單兵的個人攜行具外還配有為其沖鋒槍專用的皮制六袋彈匣組,可裝其專用彈匣6匣(每匣32發子彈),MP18沖鋒槍專用彈夾包的搭披與毛瑟槍手壹致,也是通過Y字型肩帶和背後的皮帶扣系在後腰上。

ZB-26式輕機槍:壹次大戰時,參戰部隊開始註意到,有必要發展輕便的速射武器,由步兵攜行,隨時提供強大的火力。因此開發出了使用手槍子彈的手提輕機槍(或稱沖鋒槍),以及使用步槍子彈的輕機槍,其***同特性是,兩者都可以進行全自動射擊,為步兵提供支援火力。德國人將MG08改進為MG08/15/及MG08/18輕機槍,美國白朗寧(Browning)的1918型自動步槍(BAR Browning Automatic Rifle),英國的劉易士(Lewis Gun)輕機槍,法國的喬奇(Chauchat)輕機槍,都成為步兵運動中的主要火力。1920年時,哈力克(Vaclav Holek)在布拉格軍械廠(Parga Zbrojovka- Prague Armory)開始設計壹種新型的輕機槍。他設計的概念來自同廠的另壹位設計師傑蘭(Rudolf Jelan)。第壹把制出的樣槍稱為布拉格壹式(Praga I), 使用馬克沁機槍的帆布彈帶,呈交給捷克國防部測試。測試成績與有名的白朗寧、麥迪生(Madsen)和維克斯(Vickers)不相上下,國防部要求布拉格軍械廠繼續研發。

1923年時,捷克國防部公布了壹項測試標準,挑選自動步槍或輕機槍以供未來捷克陸軍使用。布拉格二式A型(Praga IIA)也參加了此項測試,結果僅次於麥迪生輕機槍。哈力克繼續改進他的設計,制出了布拉格I-23型(Praga I-23),此型采用了伸縮槍托、可迅速更換的槍管、腳架等功能,雖然測試結果仍次於麥迪生,但是因為是本土設計,終於擊敗群雄,獲得采用。此時布拉格軍械廠已經瀕臨破產,哈力克及大部分技術人員均已先後離職。因此布拉格軍械廠的輕機槍雖獲捷克國防部采納,但已無力生產。1925年11月,布拉格軍械廠與設在勃諾的國營兵工廠(Ceskoslovernska Zbrojovka Akciova Spolecnost v Brno)簽署了生產合約,授權國營兵工廠生產並銷售當時稱為M24的輕機槍。勃諾(Brno,德文為Brunn),是捷克東南部Jihomoravsky區的首府,在塞爾特語(Celtic)中為山城之意。斯拉夫人從5世紀開始便在此居住,德裔由13世紀開始進入此區,促成了該地的發展,到了二次大戰之前,當地的居民已大半為德國後裔。設在勃諾的捷克國營兵工廠,1922年成立,75%股權屬於捷克政府,20%股權屬於史考達煉鋼廠(Skoda Works),5%股權屬於員工。當時已生產毛瑟型的98/22型,行銷包括中國東北軍的各國軍方,甚獲好評。哈力克隨後加入了國營兵工廠,協助完成了生產藍圖和生產公差。先導型稱為布拉格26型輕機槍(Lehky kulomet Praga vzor 26),樣槍於1926年4月為捷克國防部驗收合格,同年開始正式量產,定名為勃諾國營兵工廠26型(Zbrojovka Brno vzor 26-ZB-26)。

次年,中國開始大量開始引進ZB-26輕機槍,同時也大量仿制。根據勃諾工廠歷史(Zbrane Pro Cely Svet)的資料,由1927-1939年,壹***運送給中國30,249挺ZB-26輕機槍。

抗戰八年中,國民政府的兵工廠平均每月產量為414挺,平均戰損量515挺,占86%。以96個月計,八年中***生產了39,744挺捷克式輕機槍。而戰時每年的實際平均補充量為10,685挺,超過平均年戰損量,其中的差異即為外購或經由租借法案取得。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輕機槍射手

輕機槍射手

主要配備ZB26式輕機槍和專用彈袋組。皮制或帆布制的彈袋組可裝6個彈匣,兩條肩帶在後背交成“X”狀。佩掛彈袋後壹般不紮皮腰帶。此外,輕機槍手還配備有水壺、幹糧袋和壹支駁殼槍自衛。等基本單兵裝備。有些還有壹塊棉質的月牙形披肩,用來保護肩部,以減少軍裝的磨損。

圖解國軍德械師騎兵部隊軍官

騎兵

騎兵這是壹個擁有上千年歷史的傳統兵種,他和步兵兵種擁有同樣的光輝歷史。在冷兵器時代,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的軍隊,騎兵是絕不能缺少的兵種。而且,由於在生產力極其有限的古代,牲畜對國家和人民來說就非常重要了。於是,牛和馬的多少就成為國家實力的衡量標準,同時,步兵與騎兵的多少和戰術素質的高低,也就是軍事實力衡量的標準了。中國的騎兵使用要從周朝後期於春秋戰國時期的秦、趙這些位於北方邊陲的諸侯列國,抗擊匈奴等遊牧民族開始算起,善於陣地戰的這些中原國家,在屢遭遊牧民族侵擾後,改變其原有的戰略思想,用“施夷長技以制夷”的方法,大量發展騎兵,之後的歷代王朝也不同得加以發展,傳統壹直保持了數千年。但到了熱兵器時代機械化的發展,尤其是坦克戰車的誕生,騎兵就慢慢的退出了歷史舞臺。國民革命軍由於機械化裝備發展較晚,所以,騎兵在快速機動方面,還是占有主導地位。無論是德械師,還是其他地方部隊,都保持著相當數量的騎兵部隊。國民革命軍的騎兵部隊擁有自己的軍種顏色為黃色,德制師的裝備是最好的,除與步兵擁有同樣裝備外,如:鋼盔、軍毯、水壺、彈袋、飯盒和防毒面具等。還配有專用的騎步槍和馬刀,有的部隊還穿著著綠色的軍服(未經證實,實否是騎兵專用的軍服)。在國軍中的地方部隊騎兵裏,由於其原有的歷史原因(歸屬中央之前,地方軍閥大多都是自購裝配)騎兵的裝配雜亂,種類繁多。但決大多數都使用的是英國生產的托尼式鋼盔和中國傳統的近戰武器-大刀。

圖解國軍普通騎兵部隊士兵

中正式騎步槍:1932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召開全國制式武器會議,決定以德國1924式步槍,兼用為騎步槍,使用的子彈為標準7.92x57mm尖彈,定為制式步槍。該槍在德國只是小量生產,可算是當時最新型的步槍之壹。

1934年時財政部為了武裝稅警總團,向德國毛瑟廠訂購壹萬枝步槍,兵工署技術司借機請財政部部長孔祥熙向德國廠家索取二十四年式全套的制造圖紙,並附原料表,檢驗樣板,對版圖紙壹副。在收到資料後,兵工署技術司即刻移交給鞏縣兵工廠,讓其根據圖紙、樣版,開始修改模具,籌備制造二十四年式步槍,原先預計在1934年10月底制出第壹批新槍。但是毛瑟廠所贈的樣版,是已經使用過的,交來的圖紙中還有壹些小錯誤。於是兵工署技術司又向德國兵工署正式商討索取德造二十四年式制造圖紙及檢驗樣版圖。鞏縣兵工廠當時廠長毛毅可,原畢業於德國柏林工業大學;奉派前往德國引進1924式制造圖紙及檢驗樣版。新圖紙於1935年收到,仍由鞏縣兵工廠負責開發研制。

鞏縣兵工廠在1935年7月開始試產,原定名為二四式步槍,亦稱1924年式短式毛瑟槍。節套上的印記也開始模仿毛瑟的橫幡商標(Banner),打上二四式。在籌備試產過程時蔣介石與夫人宋美齡,曾到鞏縣兵工廠視察,後來由兵工署署長俞大維呈請批準。1935年8月之後,將新槍定名為中正式騎步槍。節套上打印中正式、鞏縣兵工廠廠徽及生產年月。因此,有不到二千把的此型騎步槍,是印有二四式的槍匣。中正式騎步槍於1935年10月10日正式量產。之後正式裝備騎兵部隊。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工兵冬裝

工兵

德制師內設有專職的工兵營,直屬於師部,為整個作戰師提供專業服務,諸如架橋,掃雷,布雷,設、排路障等工作。其配置體系和技術職能都是按德軍的軍制設立和培訓的,並擁有先進的德制工兵重型裝備,如架橋器材。還配有與裝備同步進口的運輸車輛,完全可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為示區別,工兵佩戴專用的白色底襯領章。相比之下大多數部隊工兵營的裝備比較簡單,重型裝備很少,運輸基本靠馱馬大車等。但當時絕大多數軍隊是靠步行,也算可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 壹般來說,國軍的大多數部隊的工兵營的裝配是比較簡單的,重型裝備很少,其裝備的運輸基本靠馱馬大車等傳統的中國運輸工具搭載,但由於當時中國的絕大多數軍隊機動方式是靠步行,所以也算可以與所屬部隊同步機動。最讓其他部隊羨慕的就是國民黨中央軍德械師裏的工兵營了,他們不但擁有先進的德國造工兵重型裝配,例如架橋器材,而且還配有與裝配同步進口的運輸車輛已達到與其所屬的部隊同步機動。工兵除佩戴有其兵種專用的白色底襯領章,其他個人裝具是與步兵基本相同。因為,在戰場上國軍的很多部隊在日軍的猛烈進攻中戰鬥減員嚴重,擁有愛國精神的將領們經常把二線部隊也拉上壹線參加戰鬥。工兵也就不例外了。除個人裝具外,工兵個人還配發其專業工具和壹個皮制工具包斜挎在肩上。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衛生兵

衛生兵

國民黨軍事委員會 1935年9月25日,頒布的公壹字第588號令關於步兵師配置中明文規定,設立師屬衛生隊,以為部隊提供專門的醫療救助,平時作為軍醫院使用。真正意義上的軍醫(專業外科醫生,指西醫)在我國出現得比較晚,其設備與醫療水平都比較落後。雖說有國外留學歸國的,但實屬少數,大部分為國內培養。即便是這樣,也遠遠達不到部隊戰時的要求,只能短期培訓壹些有醫療知識的學生或士兵充實部隊。但由於醫療藥品的缺乏,戰鬥中負重傷的士兵生還率極低,這也是中國軍隊大量傷亡的主要原因之壹。

衛生兵分軍醫和救護兵兩種。軍醫為軍官,救護兵由士兵和士官組成,均佩戴有綠色底襯領章,軍階與步兵相同.左上臂戴印有紅十字標誌的環臂布章,配有專用的木制或皮質急救箱並有背帶,以及仿德1930式防毒面具和毛巾。平時戴布制野戰帽,戰時配發德制鋼盔,而像西北軍、晉軍和兩廣部隊等地方部隊則佩戴英制鋼盔。國軍的急救箱與西方軍隊的皮制急救包不同,有其中國的傳統特色。軍用皮帶與其他兵種壹致,但戰時隨個人需要佩戴。

圖解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步兵師憲兵的冬裝

憲兵

憲兵是所有國家軍隊的必不可少的壹個兵種,雖不屬於戰鬥部隊,但他在監督部隊的軍風紀、輸導公路交通、維持軍隊秩序,軍事法庭審判及查處軍中違紀事件都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們習慣稱之為“軍事警察”)。大家可在很多的歷史照片和影視資料中的重大軍事場合看到憲兵的身影。國民革命軍的憲兵是從士兵中挑選出來的,多為士官。直接隸屬於軍部或師部。軍銜的底色為暗紅色,與經理(軍工部門)同色。軍服與其它兵種壹致,只是在左臂上配有環臂布章,上面印有“憲兵”兩個大字,與當時的日軍相似。憲兵的鋼盔非常有特色。有兩種型式,壹種是與英國制托尼式鋼盔相似的鋼盔改型;另壹種是類似西方國家熱帶殖民地軍隊所戴的防暑帽(比較像越南軍隊帶的頭盔)。無論什麽部隊全是如此佩戴,包括德制師。除頭盔外,憲兵還佩帶壹個小哨,與當時的警察使用的壹樣,做聯絡之用。武器配備的是毛瑟二十響全自動手槍和專用的皮槍套,與毛瑟槍專用皮質彈匣包。正面可裝20發彈匣的彈包12個,背後有皮帶扣系在後腰,Y字型肩帶分3點支撐彈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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