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登錄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報端或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填寫《食品經營許可註銷申請書》並附相關申請材料;
2、申請人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資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存在錯誤可以當場更正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在說明理由的同時,作出書面決定。作出決定的,在說明理由的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申請人到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窗口領取《註銷通知書》或者不予註銷決定書。
食品流通許可流程如下:
1、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填寫並準備好《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準備好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食品經營場所證明資料,並準備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人身份證,還需要準備好食品經營中的設備、工具清單,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圖,食品承諾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資料,然後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請;
2、資料提交申請後,等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後,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將出具受理通知書;
3、受理通知書出具後,對資料進行審查。受理通知書下發後,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業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查,根據《食品安全發展法》、《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中的要求對資料進行審查,並進行現場審核;
4、對資料進行現場審核後,再進行審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根據審查結果進行審批,如果審批結果通過就給予通過,審批結果不通過就看哪裏審查不過,然後重新審批;
5、最後就是審批通過後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批通過後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綜上所述,申請人登錄原發證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端或省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即可辦理。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被撤銷、吊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被撤銷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註銷手續。
食品經營者申請註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證註銷申請書;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三)與註銷食品經營許可證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食品經營者不申請辦理註銷手續的,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註銷手續:
(壹)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
(二)食品經營者主體依法終止的;
(三)食品經營許可證被依法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食品經營許可證無法實施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註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食品經營許可證註銷後,許可證編號不得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