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因非法集資7億元,於3月21日被浙江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
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杜益敏壹審宣判的前壹天,原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壹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數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5856萬元。(3月25日《中國青年報》)
這是兩個典型的經濟案件,但處罰結果卻大相徑庭。壹個因非法集資被判7億,壹個因挪用公款被判15856萬,但只有18年。後者涉案金額是前者的22.6倍,但獲得的處罰卻遠輕於前者。而且後者造成的損失是12438+0000億元在案發前還沒有追回。此外,後者數罪並罰18年,前者僅因“集資詐騙罪”獲刑。
集資詐騙罪造成的社會危害是否遠大於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的合並犯罪?
只有對比這兩個案例,才能知道法律有這麽大的彈性。我不禁要問,如果這樣的貪官都輕判了,為什麽美容院的女老板會被判刑?
7億和654.38+058億哪個更大?
法律不能成為橡皮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壹句口號。妳這樣判斷明顯不公平,怎麽能讓公眾信服呢?
這樣的判決無疑會讓群眾陷入壹個誤區:量刑標準因人而異。如果量刑存在雙重標準,像祝君毅這樣貪汙654.38+05.8億的貪官就不會被判刑。其他貪官怕什麽?自然群眾也會問:貪官貪汙多少錢夠判刑?
法官對腐敗分子的“仁慈”,是在助長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如果腐敗分子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就不能真正凈化社會風氣。如果判決不公,法律威信就會喪失。
近年來,雖然國家有關部門反腐力度加大,但腐敗分子仍是“前腐後繼”,腐敗金額越來越大,令人觸目驚心。祝君毅挪用654.38+058億元獲輕判。這會鼓勵多少貪官?
在他們看來,貪多和貪少是壹樣的。只要刑罰不立即執行,他們就有翻身的機會。這樣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就不會被他們蠶食了?
反腐工作必須是認真的,而不僅僅是停止。因為貪官本身隱藏的很深,這給反貪部門的工作帶來了壹些困難,抓了壹個祝君毅,壹些貪官在享受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如果對貪官輕判,不能以儆效尤,無疑會助長貪官的囂張氣焰,還可能引起人們對法律公正性的誤解和質疑。怎麽能談依法治國?女老板集資並祝大家數罪並罰的案件,值得司法部門反思。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中國法院的量刑並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至存在嚴重的量刑失衡。
當然,法定刑的籠統、量刑理論研究的不深入以及實踐中法官自由裁量權的擴大是最終導致量刑失衡的重要原因,而案件之間量刑的失衡嚴重影響了司法公正理念的確立。
筆者認為,量刑失衡的具體表現如下:
1.不同地區量刑不平衡。量刑地區差異明顯,就像受賄654.38+0萬元,有的地方判12、3年,有的地方判緩刑,有的判有期徒刑。量刑的地區差異主要與經濟發達程度、執法環境、執法理念有關。壹般來說,經濟發達地區對同壹犯罪的處罰要輕於經濟落後地區。執法理念先進的地區,對同壹犯罪的處罰比執法理念陳舊的地區要輕,這在經濟犯罪中尤為明顯。
2.同壹地區量刑不平衡。這主要表現在:
(1)同壹個法院量刑不平衡。由於我國多采用經驗主義的量刑方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經歷和性格,導致類似案件的量刑方法不同。此外,不同司法組織的量刑會有所不同,獨任法官和合議庭的量刑往往會有所不同。
(2)同壹地區同級法院之間量刑不平衡。
(3)同壹地區不同審級案件量刑不均衡。壹般情況下,二審判處的刑罰比壹審輕。
(4)同壹地區不同審判程序的案件量刑不均衡。比如,通過對抗訴案件判決書的考察,發現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抗訴的案件判決書改判率遠高於按照二審程序抗訴的案件。
3.不同時期量刑不均衡。這突出表現在中國特有的不定期和定期的刑事犯罪“嚴打”模式。在“嚴打”的高峰階段,為了“突出‘嚴打’的聲勢”,在“從重從快”的執法理念支配下,刑罰受到高度重視,量刑幅度會比平時加大,量刑失衡現象自然會更加突出。
此外,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犯罪開展的專項整治鬥爭中,由於社會關註、領導重視等因素,此類案件的量刑會相對高於平時。
究其原因,我國刑法規定的法定刑過於籠統是導致量刑失衡的原因之壹。但是,由於法律規則必須強調其相對穩定性,因此,在修改現有刑法以完成刑罰重組和法定刑優化尚不現實的情況下,不斷完善和細化量刑的實質性內容,制定詳細的量刑指南,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然而,關於量刑指南的主題存在爭議。
筆者建議,法官自由裁量權過大是導致目前量刑嚴重失衡的重要原因之壹,制定量刑指南可以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最大限度地減少其負面影響。同時,量刑指南的制定雖然不能說是壹項完整的立法活動,但其“準立法”和“二次立法”的性質是難以否認的。所以應該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牽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參與。
筆者列舉了幾起影響全國的受賄案件,分析量刑結果是否與受賄金額有關。
1,劉永久因收受兩家公司賄賂16萬元被西城法院壹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2.王從傑受賄公司、企業員工回扣654.38+0.689萬元壹案,被漳州中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3.安徽省原副省長何,因受賄8465438+萬元,被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緩刑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4.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受賄人民幣605萬元、港幣9469361.42元、美元5萬元、人民幣8667738.27元、港幣8972850.04元、美元17861元。無法解釋法律來源。他被判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緩刑兩年,個人全部財產被沒收。
5.義馬煤業集團水泥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熊元平被三門峽中院以受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54.38+0.05萬元。
6.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受賄900萬元,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7.深圳城建集團原董事長李玉國因收受巨額賄賂人民幣236.5萬元、港幣654.38+0萬元、美元50萬元,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8.深圳市羅湖區衛生局原局長連,10年受賄1.7萬余元。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0萬元。
9.銅陵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長吳光春收受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廠長、經理、私營業主等81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54.38+0.447萬元,美元3500元。吳光春的其他財產人民幣654.38元+0.74萬元、美元4980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安慶中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54.38+03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10,河南省許昌市建委原副主任李,因受賄2310000元,貪汙20萬元,被長葛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
11、深圳市公共羅湖區分局局長安惠均受賄人民幣1638萬元、港幣53萬元、美元1000元、54寸索尼背投彩電壹臺、25寸索尼彩電壹臺,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2.渝中區原紀委書記鄭偉收受重慶跨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韓某給予的人民幣1.2萬元,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13,渝中區原副區長王政受賄金額9663685元,被重慶市五中院以受賄罪判處緩刑。
14、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劉松濤(副廳級)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131萬余元,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5,原國家局長鄭筱萸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649萬元。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對鄭筱萸案作出壹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我還提供了壹組刑或緩刑的案例,供方分析受賄數額與其生命權是否正相關。
從2004年以來的壹個貪官案件的量刑統計中,發現了壹些特點:這兩年,很多貪腐金額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貪官,幾乎都被減輕了刑罰。
腐敗官員判刑表(2004年至今)
姓氏郵局貪汙受賄金額處理結果
北京市交通運輸局原副局長畢玉璽654.38+0304萬元
田鳳山國土資源部原部長503萬元慢。
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736萬元。
貴州省委原書記劉,677萬元不定。
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長黃壹惠1660萬元。
青島市原市長助理王艷496萬元。
綏化市原市委書記被拖欠600萬元
成都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高永955萬元。
雞西市委原書記丁乃金被減免620萬元。
雲南紅塔電視臺原臺長丁雲446萬元。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楊誌達,295萬元無限期。
河北省外經貿廳原副廳長李有燦被判4744萬元。
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原處長文被判65438元以上+0.5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