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斷交後到當地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根據以下不同情況來核準自己補繳的程序:
醫保斷交補繳手續:
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遵照妳所在地區的規定。
(壹)、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的斷交。
如果用人單位因某種原因導致的醫療保險中斷,可以辦理補繳。
允許用人單位補繳不超過兩年的醫療保險,補交後年限可合並計算。(補繳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臨退休或正在辦理退休的人員。
醫保補繳新政策(以鄭州為例)
新政實施後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調整為:最低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為男職工累計滿25年,女職工累計滿20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最低應累計滿10年。
最低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標準的,由用人單位壹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補繳費用全部進入統籌基金,不劃入個人賬戶。
補繳標準為:退休當年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當年繳費醫療比例*月數。
舉例:老張,男2014年12月退休,***繳醫保21,按規定還需要補4年,繳費為:2014年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3557元,2014年醫保交付標準為11%,3557*11%*48個月=18780.96元,老張需要補繳18780.96元後可以享受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對於醫保補繳,有的地方政策還有特殊規定,如深圳社保政府就規定:養老保險可以補交,而醫療保險則視為中斷,不能補繳,先前連續交的全部醫療保險清零。
(三)、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補繳的。(以河南許昌市為例)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當連續繳費,欠繳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費的,欠費從次月起暫停其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待遇。欠繳基本醫療保險90日以內的,補繳欠費後,從正常繳費之日起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欠繳基本醫療保險90日以上的,補繳欠費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實行180日等待期,即從正常繳費之日起,180日後方可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等待期、補繳欠費期只計算繳費年限,建立有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補劃個人帳戶,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
擴展資料: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
壹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壹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壹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