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感冒靈顆粒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註[2007]54號《關於公布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布。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感冒靈顆粒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規格
每袋(塊)重10克(含對乙酰氨基酚0.2克)
用法用量
開水沖服,壹次10克,壹日3次。
不良反應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註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4.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臟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3天後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並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準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