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跨省異地就醫門診報銷比例:
1.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1)在職職工在醫院門診、急診就醫後,醫療費用在2000元以上的方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醫療費用在1300元以上的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3)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醫療費用在1300元以上的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4)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醫療費用在1300元以上的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5)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醫療費用在1300元以上的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6)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醫療費用在1300元以上的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以上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70%;
(3)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報銷比例為80%。而無論哪壹類人群,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用支付的費用最高限額為2萬元;
2、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為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憑醫保專用處方和社會保障卡直接到居民醫保結算櫃臺刷卡結算。壹個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總費用在50元以下的,醫保基金支付4O%,5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支付;
3、農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
(1)村衛生室、鄉中心衛生院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2)鄉鎮衛生院報銷40%,每次檢查、手術費用限額50元,處方藥費用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報銷30%,每次檢查、手術限額50元,處方藥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報銷20%,每次檢查、手術限額50元,處方藥限額200元;
(5)三級醫院報銷20%,每次檢查、手術限額50元,處方藥限額20元。
(5)中藥發票所附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年度限額5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辦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