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返回楚的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魏初報告”小程序或電話向目的地縣、市、鎮、單位和社區報告。
二是省界縣市入境雲南公路通行證,對所有進出楚旅客免費提供“落地檢查”服務,查驗通信行程單、雲南衛生編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對所有返楚貨運司機、旅客的通訊行程單、雲南衛生編碼無異常的,實行“帶、走、追”管理機制,實行單收單檢的“落地檢查”,進行抗原檢測,抗原檢測陽性的實行就地控制;通信行程卡和雲南衛生編碼異常的,采取相關管理措施。貨車司機和乘客在楚期間,要嚴格實施健康監測,做好個人防護,每天進行1核酸檢測,減少不必要的流動和聚集。
四是對在內蒙古呼和浩特、錫林郭勒、烏海、赤峰、烏魯木齊、新疆巴州等地居住過7天的人員采取集中隔離管理措施,在1、2、3、5、7日進行核酸檢測。
5.對曾在甘肅蘭州、慶陽、武威居住的,實行“3+4”防控措施。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管理措施7天,在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
六、有西藏拉薩居住史的人員,將接受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將被采取3天集中隔離管理措施。
七、有西雙版納居住史的人員回楚,不再執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的要求,按常態化防控區管理。
八、來自國內高中低風險地區的,按照《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方案》控制。
九、除上述地區外,對已在外省居住並返回楚的人員實行“落地檢查”和“3天2檢”的健康管理措施,即已經做了“落地檢查”的人員,每24小時進行1核酸檢測。
十、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為規範》,履行個人健康第壹責任人的責任,進入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積極配合完成掃描通訊旅行卡和雲南健康碼,賓館、酒店、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主動出示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保持戴口罩、註意個人衛生、保持社交距離等良好衛生習慣。沒有必要跨州旅行或前往當地流行的地區。如確需出行,請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積極配合落實相關防疫要求,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上述防控措施應當根據疫情進展和防控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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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映日期:65438+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