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師資格證怎麽註冊
執業醫師註冊:
拿到資格證後,請務必在兩年之內填寫《醫師註冊申請表專》,超過這個時限的話,屬註冊時還需要進行培訓。
此表在市衛生局可免費領取並打印。請自行裝訂成冊,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寫,並要有單位印章。
所需材料
(1)《醫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兩份。
(2)《醫師註冊健康體檢表》原件:需到二甲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
(3)《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證明》:壹般為合同復印件。
(4)《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需要帶去審核,復印件請用 16 開紙復印,並在空白處寫上「 系原件復印」字樣。
(5)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需要帶去審核,復印件請用 16 開紙復印,並在空白處寫上「 系原件復印」字樣。
(6)2 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 3 張:其中 2 張分別貼在《醫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和《醫師註冊健康檢查表》上,1 張背面寫上姓名、科室、身份證號,並用信封裝好)。
(7)醫療機構執業證,由醫療機構提供復印件。
(8)在外地取得的醫師資格證書,需單位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出具《醫師資格證書》系在當地取得,並未在當地醫院進行註冊的證明。
B. 妳好執業醫師多點註冊的要求
在同壹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壹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並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醫師只有壹個執業機構的,視為其主要執業機構。醫師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應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增加註冊。執業助理醫師只能註冊壹個執業地點。
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提交資料均用A4紙打印)
1.《醫師多點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的《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需具有中級及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6.第壹執業地點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執業的證明;
7.第壹執業地點出具的不擔任該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證明;
8.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出具的聘用證明;
9.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出具的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或關於發生醫療責任事故或民事糾紛時與執業醫師責任分擔約定的聲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10.第二、第三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11.申請人近2年有效的醫師定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註意:由於各地政策有差異,具體的變更詳情請以當地衛生部門發布的通知為準。
C. 醫生資格證怎麽註冊,和執業醫師有什麽區別
“獲得醫師資格後二年內未註冊者、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本辦法規定不予註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註冊時,還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連續6個月以上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註冊程序: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
D. 醫師資格證註冊的照片要求是什麽
要求: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白色底證件數碼彩色照片(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頭像占照片的2/3,露眉露耳,jpg 格式,文件不超過40KB)。
(4)註冊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1、執業醫師註冊申報材料
(1)醫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期彩色照片兩張;
(3)《醫師資格證書》;
(4)註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5)申請人身份證件;
(6)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7)申請人所在醫療保健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2、首次註冊
首次註冊執業醫師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醫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壹份;
(2)《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張;
(3)兩寸半身近照2張;
(4)身份證原件(查驗後即退還),復印件1張;
(5)六個月內的《執業醫師健康體檢表》。
3、變更註冊
執業醫師申請變更執業範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壹印制的醫師變更執業範圍申請表;
(2)《醫師資格證書》;
(3)《醫師執業證書》;
(4)與擬變更的執業範圍相應的高壹層次畢業生學歷或者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5)聘用單位同意變更執業範圍的證明;
(6)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E. 在哪些情形下不予註冊醫師執業證書
(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註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註冊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執業醫師證是通過全國統壹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壹發放的,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綠色封面的證書)。
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證考試的人員,通過每年壹次定期舉行的執業醫師證考試獲取。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準,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證的所謂“醫師”屬於“非法行醫”行為。
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壹考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 *** 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報考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壹)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壹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F. 首次註冊醫師資格證書需要哪些材料流程
壹、申請材料
填報須知
1、申請資料按本辦事指南中申請材料目錄載明的順序排列;
2、由申請人編寫的文件按A4規格紙張打印, *** 及其他機構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報資料的復印件應當清晰。
二、形式標準
申請材料(表格)為A4規格紙打印,申請表用鋼筆(水筆)填寫或打印。
申請材料內容完整、清楚,無塗改,申請材料中同壹項目的填寫壹致,無前後矛盾。
申請材料中的復印件清晰並與原件完全壹致。
申請表應加蓋公章。
申請材料按本手冊申請材料目錄載明的順序排列。
三、辦理地點
接收部門名稱: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行政審批受理中心 接收地址:徐匯區湖南路街道五原路55號3號窗口
四、辦理時間
星期壹至星期五 8: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辦理流程
(6)註冊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壹)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申請人有權要求公示本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行政許可格式文書等;
2.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
申請人有權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要求審批部門依法定條件作出受理、不受理補正以及是否同意該項許可的決定,同時出具加蓋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4.申請人對該項行政許可的實施,享有陳述、申辯、聽證等權利;
5.行政許可審批中,經辦人員存在違法違紀情況的,申請人有權拒絕並依法提出申訴或者舉報;
6.申請人認為審批部門實施行政許可侵犯申請人合法權益,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有權依法向市人民 *** 或者國家衛生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申請人應當按照該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定條件和申請文本的規範性要求,如實向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審批部門依法對申請人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審查時,申請人應當如實陳述和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現場審查時須提供配合,不得予以阻擾和拒絕;
申請人取得行政許可後,需要對審批內容進行變更的,應當重新提起申請;
4.審批部門對申請人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申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5.申請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除法律、法規規定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可以轉讓的外,不得轉讓。
G. 註冊執業醫師需要什麽證件
需要以下材料及證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報名時存在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考生須憑此證明和其它規定證件方能入場考試。證明復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試用(或實習)期滿壹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該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5、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7)註冊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壹)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壹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壹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壹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 *** 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時間壹般在7月份1日-15日,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壹般在9-10月份。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2年9月8日、9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2年9月8日壹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網絡--執業醫師H. 註冊醫生集團類公司需要什麽條件
符合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人以上即可不壹定是醫生)
2、註冊資本最少填500w(這個是認繳制,不用擔心資金不夠,這個可以用不到資)
3、註冊醫生集團不需要有實際的辦公場地( *** 免費提供地址掛靠但需要出示壹個地址證明,沒有地址也不影響醫生集團的註冊)
所需資料:
1、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壹照壹碼)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章程(原件1份);
4、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自然人明驗原件,單位資格證明加蓋公章,註明“與原件壹致”。股東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明);
5、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原件1份)及其明(復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
證明驗原件;執行董事/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明的復印件上需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6.法律、行政法規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1份,核對原件)。
(8)註冊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常見問題及註意事項:
常見問題:
1、醫生集團股東不壹定是醫生或者從事醫療相關業務,自然人均可。
2、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3、醫生集團的經營範圍是固定的嗎?除了醫生集團的經營範圍,我還可以添加其他不相關的經營範圍。
答:醫生集團目前的核心經營範圍是:“組織醫務人員在合法的醫療機構從事診療活動”;但是允許添加其他無關聯性質經營範圍,譬如:企業管理;投資咨詢等。
4、深圳註冊醫生集團需要什麽批文。
答:目前深圳已經全面放開醫生集團的工商審批,只要符文申請流程規定即可。
5、醫生集團註冊在前海有什麽好處。
答:前海商秘公司提供秘書公司地址掛靠,使外地企業合理有效的管理維護異地子公司;符合前海目錄要求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的減免。
6、我可以在以上集團名稱裏註明我是專科醫生集團,例如”眼科醫生集團”,"兒科醫生集團”。
答:可以在名稱中註明具體專科名稱;但需要在經營範圍首位添加相符專科的營業範圍,不然會被駁回受理。
註意事項:
1、醫師多點執業過程中,要更加註意避免醫患糾紛;
2、醫師區域註冊制度已全面實施,多點執業要嚴格辦理流程;
3、多點執業過程中的其他糾紛按“合同”和“協議”管理;
4、什麽情況下的“執業活動”屬於多點執業。
I. 醫師資格證需要怎麽註冊
註冊流程
壹、打印成績單
醫師筆試成績單將全部采用自行打印,2018年醫師資格成績暫未公布,所以成績單咱不能打印,壹般都是開通成績查詢入口的同時就可以的打印成績單了,請廣大考生及時關註網校公告(特別提醒:成績單是考試考試合格的成績證明,請按時打印。)
二、合格材料領取
1、醫師資格證
中華人民***和國醫師資格證,由各個考點集中發放,通知考生領取,集中發放時間壹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個地區的時間不盡相同,詳情請關註醫學教育網醫師資格欄目。
2、其它材料
在領取醫師資格證的同時,各考點會發放如下材料:
(1)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授予醫師資格審核表三、註冊相關問題
1、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三條
(壹)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
(二)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區縣級人民 *** 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
(三)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準予註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壹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
(四)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註冊手續。
2、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允註冊情形如下
(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註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六)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壹)醫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兩張;
(三)《醫師資格證書》;
(四)註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
(六)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說明:體檢表二甲醫院及以上均可)
J. 執業醫師跨省註冊有什麽要求
首次註冊時,外地獲取醫師資格者還需提供當地未註冊證明。
1、辦理時提交的材料:
①醫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壹式兩份)
②《醫師資格證書》原、復印件
③註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④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復印件
⑤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⑥二寸紅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
⑦註冊費(含工本費)25元/人
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⑨醫療機構分類代碼正本或副本復印件
2、擬進入省廳或各縣(區、市)衛生局批準設立的醫療機構執業者,到相應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註冊。
註:級別:指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
類別: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公***衛生
(10)註冊醫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國家藥監局負責執業藥師註冊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
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者,應當通過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註冊管理機構申請註冊。經註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註冊者,不得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申請註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壹)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藥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經批準註冊者,由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藥監局統壹樣式的《執業藥師註冊證》。
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範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執業藥師註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註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