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號)精神,為做好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兵團考區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考條件要求及原制度過渡辦法
根據《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以下簡稱《制度規定》和《考試辦法》)和《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的規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壹)報考條件及過渡期政策
根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考
條件上,要求“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四年壹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壹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及過渡期政策
根據《考試辦法》第四條,符合《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壹)、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於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壹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後,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須知
(壹)告知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制。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制。上述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報考人員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政策文件”欄目或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制”專欄—“報考問答”了解告知制相關內容。
(二)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於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壹個學士學位後,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壹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壹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於第二學士學位。
(三)“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規定的註冊領域和執業範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
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壹學歷並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後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壹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後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三、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報考)。
(壹)網上註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註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並上傳照片。
新考生註冊信息增加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註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報考人員及早註冊或完善註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二)註冊核驗
註冊核驗分為網上自動核驗、在線核驗和現場人工核驗。
網上自動核驗: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線自動核驗。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範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驗。
網上在線核驗: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驗範圍的具有中專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在線核驗。
4.報名資料上傳。符合“免2科”報考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證書(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證書)掃描件;符合原34號文中“免2科”報考條件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須上傳高級職稱證書、聘書掃描件。
現場人工核驗:需現場人工核驗的報考人員,請上傳學歷、學位證明等材料,提交確認報名信息後,並按以下要求到現場核驗。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驗的,請持《報名表》(需單位蓋章)、相關身份證件原件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據在線自動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持《報名表》(需單位蓋章)、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7.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請持《報名表》(需單位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8.資格審核部門認為網上提交的信息有問題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9.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需持《報名表》(需單位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若受疫情影響,無法前往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現場核驗的報考人員,請按照網上審核意見進行處理。
10.報考人員報名資格審核按屬地劃分進行,凡不屬兵團單位或非兵團戶籍人員報名參加考試,各師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給予審核不通過處理。
11.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嚴肅處理。
(三)繳費辦法
資格核驗通過後,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四)報名、核驗、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北京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8月12日-8月25日
網上核驗時間:2020年8月12日-8月26日
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8月12日-8月27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應試人員可在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期間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報名註意事項
1.註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註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用戶註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後,需按重新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手機號或密碼提示問題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四、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和考試科目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壹)
下午:14:00-16: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5日
上午:0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五、考點設置
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在兵直(烏魯木齊市)和第壹師(阿拉爾市)設置考點。選擇第壹、三、十四師報名點的報考人員在第壹師考點參加考試,其它報名點的報考人員在兵直考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設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壹)”“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七、考試大綱
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20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請告知應試人員按照2020年版考試大綱要求,進行應試準備。
八、成績查詢
2020年12月底發布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
九、考試收費
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我區職業資格考試考務收費標準和相關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規〔2019〕2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的規定,考試費及考務費每人每科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