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區的建立形成了軍委-戰區-部隊的指揮體系。壹般來說,戰區使用自己轄區內的部隊來應對安全威脅。如果需要支援,需要中央軍委統壹協調。
這次調整使作戰指揮職能和建設管理職能相對分離,把聯合作戰指揮的重點放在戰區,把軍隊建設管理的重點放在軍種,讓戰區和軍種在軍委統壹領導下各司其職。
新的戰區將專門從事聯合作戰指揮職能。戰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戰時可快速轉入戰時指揮狀態,無需臨時搭建指揮系統,有利於更好地組織部隊完成日常戰備任務,指揮部隊實施軍事行動。
擴展數據:
東部戰區陸軍機關駐福州,南部戰區駐南寧,西部戰區駐蘭州,北部戰區駐濟南。這壹輪改革調整主要是在原軍區機關部分職能和機構的基礎上進行的。
在相關海軍艦隊機構的基礎上,調整設置相關戰區海軍機構;在相關軍區空軍機關的基礎上,調整組建戰區空軍機關。
戰區作為該戰略方向唯壹的最高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按照平戰結合、常態運行、專業化高效的要求,履行聯合作戰指揮職能,承擔應對該戰略方向安全威脅、維護和平、遏制戰爭、打贏戰爭的使命任務。
堅決貫徹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堅決貫徹新形勢下的軍事戰略方針,堅決貫徹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建設絕對忠誠、善戰、指揮高效、敢打必勝的聯合作戰指揮機構。
參考資料:
大眾網——北部戰區陸軍總部濟南成立北部戰區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