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低保戶住院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復印件;
3、低保和低收入證明復印件;
4、個人申請壹次,所報藥品費用的劃分。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建造或裝修住房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2、好逸惡勞,有承包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會種地;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或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有汽車、奢侈品飾品、貴重飾品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低保是什麽概念?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因家庭成員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道保障線”體系為基礎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