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條 醫院財產物資管理應實行“統壹領導、計劃供應定額配備、歸口負責”的原則醫院財產物資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藥品管理、衛生材料管理、其他材料管理和專項物資管理。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標準是:通用設備單價在50元以上,醫用設備單價在2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壹年以上;單價在2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壹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2.固定資產應歸類管理,壹般可分為:
(1)房屋及建築物類;
(2)貴重儀器設備類;
(3)壹般專用設備類;
(4)家具類;
(5)被服裝具類;
(6)交通工具類;
(7)圖書類;
(8)其他設備類。
3.醫院固定資產管理要做好以下工作:
(1)設置專門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管理帳卡,實行三級帳卡制度,即財會部門負責總帳;財產管理部門負責明細帳;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帳)。
(3)實行責任制管理。醫院的貴重儀器、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制訂操作規程,建立技術檔案和維護、保養、交接以及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4)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與財會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5)固定資產的購置和修繕要充分考慮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根據醫療任務、技術條件和配套設施確定。特別是對萬元以上大型醫療儀器設備的購置要進行科學論證,防止盲目性。
(6)新建房屋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批;新增加的固定資產要及時組織驗收入帳並及時投入使用。
(7)固定資產的拆遷、調出、報廢必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轉入專用基金,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
(8)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均應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壹條 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能多次使用而不改變其實物形態,但單位價格低於固定資產價值起點或價格雖較高,但易於損壞,需要經常補充和更新的物品。其管理原則是“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醫院應根據業務活動需要編制“低值易耗品供應計劃”,在保證業務活動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庫存占用,加強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
(1)壹般用品可采用“以舊換新”的管理辦法。
(2)消耗性低值易耗品應按定額進行管理,實行科室核算,根據各科室的實際消耗情況,核定消耗定額,按定額領用。
3.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低值易耗品情況記錄表,註明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況。
第四十二條 藥品管理
1.藥品管理要遵循“定額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
2.藥品應根據醫療活動需要,實行計劃采購、計劃供應的辦法。
3.藥品購人和領用,必須健全出入庫手續,藥品應定期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的藥品要查明原因,按規定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醫院的藥品管理要按以下要求進行:
(1)按照核定的藥品周轉金定額組織藥品儲備。合理劃分藥庫和藥房儲備金額。
(2)嚴格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法》和公費醫療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
(3)醫院自制藥品壹律按批發價辦理入庫手續,然後再出庫使用。
第四十三條 醫院的藥品必須按規定實行“金額管理、重點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
1.“金額管理”是按購進價或零售價進行金額核算,控制藥品在醫院流通的全過程。,‘重點統計”是指藥房對各種毒、麻、劇、限及稀缺貴重藥品的領退、銷售、消耗、結存都必須按數量進行統計。“實耗實銷”是指藥房必須根據實際銷售、消耗的藥品按金額列報支出。
2.醫院會計應設置“藥庫藥品”、“藥房藥品”、“藥品進銷差價”三個總帳科目,藥庫藥品按批發價或實際購進價計價,藥房藥品按零售價計價,藥品管理部門設藥品會計,對藥品的增減情況進行核算和監督。正確計算每日處方銷售額並與收款核對。
3.醫院會計必須正確地核算藥房藥品的銷售情況,並按月計算藥品綜合加成率或差價率,核算藥品費用並結轉支出,同時結轉已實現的藥品進銷差價。
第四十四條 衛生材料和其他材料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量定額供應”的辦法進行。防止盲目購進,造成積壓、浪費。
第四十五條 醫院要建立必要的獎懲制度,對玩忽職守,違反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和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