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為成立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僅設在省級。藥品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壹承擔。
負責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規則、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食品安全強國、標準化強國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擴展數據
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2.負責統壹反壟斷執法。從整體上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指導企業應對國外反壟斷訴訟。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負責宏觀質量管理。制定和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管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